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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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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农领办发〔2023〕26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张家川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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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nyncj/2023-00102 时间:2023-07-04 11:49:04 来源:  作者:
 

张农领办发〔2023〕26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张家川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3年张家川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2023年张家川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通知》(甘农市发〔2023〕2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甘农市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管理运营能力,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挥保鲜设施带动农户增收的作用,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区域和建设主体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前期摸底情况,确定在大阳镇大阳村由甘肃省天水圣慈药业大阳分公司负责建设冷库1座1000吨;在龙山镇韩川村建设冷库2座,其中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佳鑫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建设1座100吨,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川红秦椒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建设1座200吨;在恭门镇西关村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惠之民禽类屠宰厂负责建设冷库1座600吨;在梁山镇樱桃沟村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鑫福源养殖家庭农场负责建设冷库1座200吨;在木河乡坪王村由甘肃丰源硕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冷库1座500吨,共计6座2600吨。建成后设施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

(二)建设内容和申报类型

2023年主要建设类型以机械冷库(高温库)为主。在苹果、设施蔬菜、中药材、马铃薯等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

(三)技术标准和操作程序

高温库(-2℃-16℃)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室外装配冷库设计规范(SBJ17)》《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氢氯氟烃、氢氟烃类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14)》《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12)》《冷藏库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11)》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三、补助标准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甘农市发〔2023〕4号)、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以及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71号)要求,对我县2023年开工建设的6座2600吨机械冷库补助270万元(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补助资金12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要求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投入使用。

四、组织实施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严格实行线上申报、审核、公示和发放补助的全过程管理,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和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在开展冷藏保鲜建设主体前期调研摸底基础上,确定建设主体后,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县级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实施方案,各建设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建设地点、建设数量、技术标准、操作程序、进度安排、组织管理等重点内容,建设主体将实施方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实施建设。建设主体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建设,对冷链建设项目不进行统一招标,不指定承建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要及时上报建设进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报告。

(三)规范验收考核。按照县验收、市考核、省抽查的要求,10月底建设单位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完成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上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做好资格审核、选址建设、设施核验、补助申请受理等工作,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用地需求。电力部门要落实好建设主体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三)强化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务度。农业保险企业要为冷藏保鲜农产品提供风险保障。

(四)严格风险防控。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监督制约,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验收程序,确保设施质量。

(五)加强宣传示范。要准确掌握政策,坚持“建、管、用”并举,开展专业化、全程化、一体化服务,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要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建设模式,推动项目建设由点到面扩展,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 1.张家川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分配表

   2.张家川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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