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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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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21〕110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农业产业振兴奖补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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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714 时间:2021-11-17 09:38:26 来源: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
 

张政发〔2021〕110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农业产业振兴奖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相关单位:
 
  《张家川县农业产业振兴奖补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张家川县农业产业振兴奖补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分产业篇方案》《甘肃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和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甘农领办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再次反馈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调整)书面联审意见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22号)要求,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现就全县农业产业振兴奖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扬优势。持续推进“4+2”农业产业振兴行动,加快实施“牛羊菜果薯药”特色优势产业倍增计划,积极创建省级肉牛产业大县,促进龙山镇、马关镇等果品优势产业带提质增效,持续发展壮大沿川、沿河、沿路设施蔬菜基地,巩固提升大阳镇、张家川镇中药材基地,着
 
  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奖补对象及标准
 
  产业扶持对象必须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积极发展产业的“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突发困难户)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产业联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以下简称这四类为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对脱贫稳定户和一般户在原有种养规模基础上持续扩大生产的,可以通过参与实施标准化绿色示范基地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宜机化”建设项目的方式进行补助。
 
  采取股权投资、带户奖补、项目贷款、贷款贴息补助、用电用地优惠等政策,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机械配套、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技术装备改造、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市场开拓、品牌营销、贷款贴息、农资购买等补助方面。申报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具有带贫带户机制,且提供技术和市场营销服务。
 
  (一)“三类户”到户产业项目
 
  保持脱贫攻坚期间产业扶贫政策基本不变,按照“五挂钩”原则,继续采取“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方式,对“三类户”种植业和养殖业项目给予奖补,多种多养多补。
 
  旱作农业亩补助200元,马铃薯良种亩补助500元,饲草亩补助300元,饲料玉米亩补助200元,新建蔬菜大棚每座补助8000元,大蒜亩补助500元,中药材亩补助1700元(柴胡、板蓝根、艾、冬花、金银花、油用牡丹、芍药亩补助500元),火麻、向日葵、西葫芦、万寿菊、马鞭草、薰衣草等(以下简称这6类为一般经济作物)亩补助400元,油料作物亩补助200元,基础母牛每头补助5000元(牛犊每头补助2000元),基础母羊每只补助500元(羊羔每只补助100元),基础母马每匹补助5000元(马驹每匹补助2000元),驯养鹿每只补助1000元,土鸡、兔子每只补助15元,中蜂每箱补助400元,新建养畜暖棚每座补助1万元,电动铡草机每台补助6000元,电动割草机每台补助5000元,饲草料棚每个补助2000元,苹果、大樱桃、梨栽植亩补助1000元,乌龙头栽植亩补助800元,核桃、花椒栽植亩补助500元,农业、畜牧实用技术培训每人培训3天安排300元,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人培训5天安排1100元。
 
  资金测算:按照2020年同期标准,大概需资金500万元。
 
  (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奖补项目
 
  对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经营农业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按照一定标准择优一次性给予奖补。享受奖补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三年之内不再重复享受此项目,且在奖补当年不能享受标准化绿色示范基地建设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测算:每年大概需资金2035万元。
 
  1.种植业合作社奖补项目:重点扶持培育带动力强的小麦、玉米、马铃薯、食用菌、蔬菜、中药材、杂粮等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粮食作物300亩以上,中药材、露地蔬菜、一般经济作物、林果等150亩以上,蔬菜大棚30座以上,日光温室5座以上,每个新型经营主体奖补10万元。资金测算:每年奖补30个,大概需资金300万元。
 
  2. 养殖合作社奖补项目:对养殖优良品种,饲养管理规范,防疫设施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率高,新增存栏基础母羊2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基础母猪存栏200头、特种养殖动物存栏100头(只)、土鸡、兔子1万只、中蜂300箱以上的合作社,每个给予10万元的奖补。重点用于养殖机械配套、基础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肉牛产业其它项目参照《中共张家川县委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加快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21〕10号)执行。资金测算:每年奖补30个,大概需资金300万元。
 
  3. 家庭农场奖补项目:扶持培育带动力强的种植、养殖家庭农场,种植粮食作物100亩以上、经济作物50亩以上,存栏牛20头以上,存栏羊100只以上的,每个奖补5万元。资金测算:每年奖补15个,大概需资金75万元。
 
  4. 肉牛(羊)养殖户粪污治理补助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化养殖主体清粪、环境控制、密闭式贮存以及堆(沤)肥设施建设,购置粪肥运输和施用机械设备,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田间贮存池等。每个新型经营主体补贴10 万元。资金测算:每年奖补20个,大概需资金200万元。
 
  5. 种植类加工奖补项目:对小麦、玉米、马铃薯、中药材、蔬菜、一般经济作物、油料、果品等农作物年加工能力达300吨(马铃薯5斤折算1斤主粮)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个奖补15万元。资金测算:每年奖补4个,大概需资金60万元。
 
  6. 养殖类加工奖补项目:对肉类、蛋类、奶类、蜂产品初加工的新型经营主体,年屠宰肉牛5000头、羊2万只、猪2万头、鸡50万只,加工蛋20吨、蜂产品20吨、奶产品100吨以上的,奖补15万元。资金测算:每年奖补4个,大概需资金60万元。
 
  7. 产业联合社(联合体)奖补项目:鼓励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创建特色产业联合社(联合体),对种植中药材、蔬菜、一般经济作物5000亩,林果2000亩以上,种植饲草1万亩,养殖牛2000头、羊5000只、中蜂1000箱以上,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较完整的产业化联合社(联合体),每个给予奖补资金20 万元。资金测算:每年奖补2个,大概需资金40万元。
 
  8. 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对新建储藏能力100吨以上的果蔬、一般经济作物、中药材、马铃薯冷藏库(阴凉库),按照每新建100吨补助12万元,每增加100吨增补10万元,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鼓励多个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创建物流园区冷链设施。资金测算:每年奖补10个左右,大概需资金1000万元。
 
  (三)标准化绿色示范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在产业优势区域,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相对集中连片的产业示范基地,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补。其中多年生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只补助一次。资金测算:每年大概需资金6896万元。
 
  1. 饲料玉米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饲料玉米50亩以上,亩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亩。资金测算:每年种植12万亩,大概需资金2400万元。
 
  2. 合作社饲草收贮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全株青贮玉米100吨以上的,每吨补助50元。资金测算:每年收贮45万吨,大概需资金2250万元。
 
  3. 紫花苜蓿种植补助。对集中连片种植紫花苜蓿50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亩补助400元。资金测算:每年种植4000亩,大概需资金160万元。
 
  4. 中药材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种植中药材100亩以上的,亩补助1000元(柴胡、板蓝根、艾、冬花、金银花、油用牡丹、芍药亩补助5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亩。资金测算:每年种植8000亩,大概需资金800万元。
 
  5. 一般经济作物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向日葵、西葫芦、万寿菊、马鞭草、薰衣草、火麻等一般经济作物50亩以上的,亩补助4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亩。资金测算:每年种植15000亩,大概需资金450万元。
 
  6. 油料作物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冬油菜、胡麻等油料作物100亩以上的,亩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亩。资金测算:每年种植5000亩,大概需资金60万元。
 
  7. 蔬菜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露地蔬菜50亩以上的,亩补助4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亩;设施大棚蔬菜30座以上的,每座补助1000元,新建的设施蔬菜大棚每㎡补助1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0座,新建日光温室每㎡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20座。资金测算:每年种植露地蔬菜3000亩12万元,设施大棚补助100座10万元,新建蔬菜大棚50座1.5万㎡15万元,日光温室10座4000㎡80万元,大概需资金117万元。
 
  8. 林果业栽植及提质增效生产基地建设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新栽植林果业100亩以上的,苹果、大樱桃和梨亩补助1000元,乌龙头亩补助800元,核桃、花椒亩补助500元;林果业提质增效项目,苹果、大樱桃和梨亩补助600元,乌龙头、核桃和花椒亩补助4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亩。资金测算:每年新栽植500亩,大概需资金50万元。
 
  9. 低效果园改造提升生产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在林果业产区建设郁闭、低效果园改造提升示范基地,主推间伐、改形、品种换优和综合管理技术。每个示范基地面积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同时配套防灾减灾设施,主推屋脊型防雹设施及其配套技术和防霜机设备。按照每亩3500元标准给予奖补,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亩。资金测算:每年新改造提升1000亩,大概需资金350万元。
 
  10. 经济作物烘干房建设补助项目:对中药材、蔬菜、一般经济作物等农产品加工的新型经营主体,每新建1吨/批(总干燥面积100㎡)的热泵控温控湿式热风烘房,按照5万元/100㎡的标准给予奖补,最多奖补500㎡。资金测算:每年新建3个1500㎡,大概需资金75万元。
 
  11. 特种动物养殖绿色示范基地建设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引进特种动物鹿、林麝等100只以上,每只补助1000元,羔鹿、羔麝每只补助200元,最高补助200只。资金测算:每年补助300只30万元,羔每年补助200只4万元,共补助34万元。
 
  12. 土鸡、兔子养殖绿色示范基地建设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养殖兔子500只、鸡2000只以上,每只补助15元,最多补助1万只。资金测算:每年补助10万只需150万元。
 
  (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补助项目
 
  在产业优势区域,扶持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各种产业良种繁育基地,并给予一定补贴。资金测算:每年大概需资金5895万元。
 
  1. 基础母牛、母羊引进补助项目。从县外调运18月龄以上的良种基础母牛,散养户2头以上、养殖场(合作社)10头以上,按照每头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购进基础母羊的散户20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100只以上的,每只补助300元。资金测算:每年引进1.5万头,羊5000只,大概需资金3100万元。
 
  2. 牛犊、羔羊补助项目:对能繁母牛通过冻配改良产活牛犊,以“见犊补母”的方式,牛犊每头补助1000元;羔羊每只补助100元。资金测算:每年产犊1.5万头,羔羊1万只,大概需资金1600万元。
 
  3. 牛改良补贴项目:对全县所有能繁母牛冻配实行免费改良,统一布局建设乡村冻配改良站(点),当年新建的牛人工授精站(点)每个补助5万元;在液氮、冻精免费的同时,按照每头100元的标准对牛冻配改良员进行补贴。资金测算:每年大概需资金180万元。
 
  4. 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扩繁良种马铃薯50亩以上的,亩补助5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亩。资金测算:每年种植2万亩,大概需资金1000万元。
 
  5. 林果苗木繁育基地建设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林果苗木20亩以上的,亩补助3000元。资金测算:每年补助50亩,需资金15万元。
 
  (五)“宜机化”建设补助项目
 
  在产优势区域,围绕产业配套农机化发展问题和短板,重点实施农业机械累加补贴、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作业补助项目。资金测算:每年大概需资金2040万元。
 
  1. 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作业补助项目:重点对托管、流转耕地或复垦撂荒地100亩以上,在种植饲草、大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林果业耕种收等环节开展全程机械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给予农机作业补助,每亩补助1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亩。资金测算:每年机耕机播20万亩,大概需资金2000万元。
 
  2. 其它农机具补助项目。新型经营主体为发展产业而购进的电动割草机、铡草机、果园喷机等未在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价格5万元以上的,每台补贴40%。资金测算:每年补助20台套,需资金40万元。
 
  (六)品牌创建补助
 
  认证1个无公害农(畜)产品奖励1万元,认证1个绿色食品奖励2万元,认证1个有机农产品奖励5万元,认证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奖补10万元;新入选1个“甘味”农产品品牌目录或1个区域公用品牌奖励3万元。资金测算:每年大概需资金1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以上六类大概每年需要资金17466万元,主要在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中予以解决。
 
  四、申报发放程序及注意事项
 
  申请主体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奖补申请,乡村两级按照项目入库程序进行公示公告,将结果报农业农村局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批复后入项目库,待补助资金到位后给予兑现。
 
  (一)“三类户”和一般户。到户项目按照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突发困难户分类进行上报;脱贫稳定户和一般户参与实施的标准化绿色示范基地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宜机化”建设项目,由村两委汇总后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申报主体上报入项目库,待资金下达后通过一折通再分配给农户。
 
  (二)新型经营主体。享受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带贫带户,要把带贫带户多少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奖补项目主要依据,产业联合社(联合体)、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分别带贫带户100户、20户、10户以上的,享受全额补贴资金,不足100户、20户和10户的,享受一半补贴资金,没有带贫带户的不享受补贴资金,且带动脱贫户和边缘户的户数不少于2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乡村产业振兴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奖励补助各项工作,积极协调种养产业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产业振兴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资金管理与使用。项目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强化管理、规范实施、有效监管”的要求,健全完善产业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有效化监管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扶持,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三类户”、一般户、龙头企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扩大种养殖规模。若发现有挪用、套取产业振兴衔接项目奖补资金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查处,违犯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明确工作责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产业振兴工作。产业振兴实行属地负责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握重点、亲自协调、亲自调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展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强化绩效考核。县、乡两级分别将产业振兴衔接纳入年终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帮扶乡村发展产业情况纳入乡村振兴的工作内容,推动产业振兴衔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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