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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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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农发〔2021〕132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耕地“非粮化”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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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129404C2022  时间:2021-09-15 09:07:0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张农发〔2021〕132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做好耕地“非粮化”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天水市自然资源局转发〈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非粮化”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天农发〔2021〕153号)和《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各地今年以来耕地“非粮化”存量,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充分发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推动落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
  二、加强监测评价。各乡镇要组建专项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本区域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重点是定期对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三、强化目标考核。在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考核,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增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对认真履行责任、推进落实政策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乡镇,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予以重点倾斜;对重视程度不够、贯彻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通报约谈,重大问题要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加大宣传引导。持续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反应各地工作动态。要及时准确掌握耕地“非粮化”存量及增量,结合各地秋收及秋冬种工作实际,务必于9月20日前将耕地“非粮化”情况调查表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并于年底前将年度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情况报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张家川县耕地“非耕化”基本情况调查表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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