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字〔2022〕120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2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用于农业专业人才培训项目工作方案
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推进农业专业人才技能提升,加快培育一支适应产业发展,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2〕98号)要求,在全县15乡镇实施农业专业人才培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金安排
农业专业人才培训任务共400人,每人培训资金900元,共安排资金36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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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 |
乡镇 |
任务数 |
标准 |
资金数(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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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片区 |
平安乡 |
20 |
90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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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门镇 |
30 |
90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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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鹿镇 |
30 |
90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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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家乡 |
20 |
90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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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片区 |
刘堡镇 |
30 |
90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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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川镇 |
35 |
900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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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川镇 |
30 |
90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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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棉乡 |
20 |
90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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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河乡 |
20 |
90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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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片区 |
龙山镇 |
30 |
90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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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王镇 |
30 |
90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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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五乡 |
20 |
90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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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镇 |
30 |
90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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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镇 |
25 |
900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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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阳镇 |
30 |
90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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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0 |
900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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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要求
(一)培训期限。拟定于2022年7月-2022年12月。
(二)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共3天,其中实训至少1天。
(三)突出培训重点。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政策等课堂培训,结合农业机械操作、马铃薯等大田作物全程机械化种植、林果等经济作物育苗与栽植、农产品仓储、饲草青贮、牛羊防疫冻配等农村实用技术,针对种养加能手、农机手、优势特色产业生产人员和服务人员等。优势特色产业生产人员和服务人员培训重点突出生产关键环节的关键技术和服务关键领域的关键技能等内容。
(四)保证培育时间。综合理论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40%、50%和10%进行课程设置,培训共3天,实习实训原则上不少于1天。
(五)灵活培育方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间,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优化组合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等培育方式。1.集中学习。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2.实习实训。组织学员到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实操演练,提升技能水平。3.观摩交流。组织学员重点依托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园等开展实地案例教学和现场学习交流,“走出去”拓宽发展思路,学习发展经验,提升发展能力。
(六)做好跟踪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培训手段开展教育培训,并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增强农民发展能力,逐步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和区域性农民创业兴业的良好局面。
(七)规范经费使用。农业专业人才培训培育经费按照人均900元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场地租用、课堂培训及实训、观摩交流、聘请教师、教材、培训设备及耗材、学员食宿费、交通费、跟踪服务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和其他开支。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业专业人才培训。
三、培育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张家川县2022年农业专业人才培训承接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
(二)制定培育计划。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培育机构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批复后实施。
(三)遴选培育对象。农业专业人才培训对象为全县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脱贫户。各培育机构要按照培育的类型和任务,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参加培育。
(四)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专业课程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大田种植、农业机械操作、养殖技术、饲草料青贮、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治、果树栽培等实用技术为主,适当增加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经营管理、电商营销、绿色发展等内容。各培训机构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必须使用规范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推荐教材,也可根据需要使用其它教材。
(五)遴选优秀师资。师资主要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等。理论教师指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指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致富能手”等;政策讲师指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六)开展规范培训。培训班实行班级管理制度,按类型、分产业设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培育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2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台账》(附表1),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
(七)开展学习考评。培育机构要通过过程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理论考试(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证书》(附表2)。
(八)做好信息报送。各培育机构还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培训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到图文并茂,每个培训机构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
四、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一)机构总结。培育机构要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
(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对每个培育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是做好项目的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和督导检查,监督培育资金使用。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培育环节,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各乡镇要依据本地产业优势,结合各自人才培育计划,配合做好学员遴选,组织等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乡镇和培育机构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顾全大局,充分认识在开展培训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对培训、住宿、就餐等场所定期进行消毒,落实好体温测量、口罩配送等常态化防范工作。
(四)强化安全工作。各培育机构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各培训机构在培训期间要给参训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健全培育档案。各培育机构要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22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附表3)格式,做好年度机构档案、班级档案和备查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六)注重总结宣传。各培育机构要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通过培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脱贫户巩固脱贫成效的良好氛围。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