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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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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农字〔2023〕57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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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nyncj/2023-00010 时间:2023-06-09 09:55:53 来源:  作者:
 

  张农字〔2023〕57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张家川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现随文上报,请审阅。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8日


  张家川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培育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围绕“4+2”产业体系,以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目标,以“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为遵循,以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关键,大力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快培育一支适应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需求,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培育要求


  (一)明确重点任务。张家川县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从提高生产技术技能、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方面,培育一批产业发展带头人,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3年计划培训4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产业发展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青年等)150人,专业生产型(包括小麦生产、玉米生产、蔬菜生产、水果生产等)150人,技能服务型(包括农机手、动物防疫、学法用法等)150人。


  (二)保证培育时间。经营管理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15天(含线上3-4天,每天6个小时的学习),其中,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20%、60%和2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不少于5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7天(含线上1天,6个小时的学习),其中,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10%、80%和1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不少于3天。


  (三)灵活培育方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间,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优化组合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等培育方式,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培训增加孵化指导。


  1.集中学习。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实习实训。组织学员到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实操演练,提升技能水平。


  3.观摩交流。组织学员重点依托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园等开展实地案例教学和现场学习交流,“走出去”拓宽发展思路,学习发展经验,提升发展能力。


  4.线上学习。充分利用“甘农云”、“老刀学霸”手机APP等开展在线学习,签订线上学习合作协议,确定在线学习课程或学习内容,确保线上学习质量。


  5.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四)做好跟踪服务。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提升学历层次。推进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支持高素质农民加强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培训手段开展在线教育培训,并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增强高素质农民发展能力,逐步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和区域性农民创业兴业的良好局面。


  (五)规范经费使用。按照甘农财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经营管理型培育经费按照人均4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场地租用、课堂培训及实训、观摩交流、线上学习、聘请教师、培训设备及耗材、学员食宿费、交通费、跟踪服务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培育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按照省厅“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着力健全完善以专门机构为主体,多方资源为补充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要求,张家川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充分利用农广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


  (二)制定培育计划。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培育机构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后实施。


  (三)遴选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农村创新创业青年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村“两委”成员。各培育机构要按照培育的类型和任务,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甘农云”手机APP报名参加培育。


  (四)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根据培育计划,按照不同的培育类型进行不同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综合素养课(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生态环保、新能源利用、科学素质、融资贷款、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专业技能课(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电商营销、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险、绿色发展等)和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三大模块。各培训机构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可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也可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择优选编或选购。


  (五)遴选优秀师资。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优先从师资库遴选确定,主要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等。理论教师指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指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致富能手”等;政策讲师指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六)开展规范培训。培训班实行班级管理制度,按类型、分产业设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人。培育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附表1),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培训班结业前,开启并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通过“甘农云”手机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独立在线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5%。


  (七)开展学习考评。培育机构通过过程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理论考试(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附表2)。


  (八)做好信息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主管部门信息、培育机构信息以及培育任务数等,审核培育机构提交的开班计划和学员信息;培育机构要现场组织学员通过“甘农云”平台或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学员注册信息和培训信息,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各培育机构还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培训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到图文并茂。


  四、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一)机构总结。培育机构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


  (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每个培育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县级验收完成后,申请市级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切实把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任务落实。加强与团委、妇联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适时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培育、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等,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落实和督导检查,监督培育资金使用,履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培育环节,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各乡镇依据本地产业优势,结合各自乡土人才培育计划,配合做好学员遴选,组织等工作。


  (三)强化全程监管。培育机构要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对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


  (四)强化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培训期间要给参训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健全培育档案。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附表3)格式,做好年度机构档案、班级档案和备查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六)注重总结宣传。深挖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电话:马义龙0938—7816166

  

  附件:1.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2.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3.2023年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4.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


      5.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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