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牧务发〔2023〕44号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张家川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加快我县粮改饲步伐,活跃特种养殖,促进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项目,保证项目资金高效安全使用,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7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稳粮、兴经、扩饲、强畜”的发展思路,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饲料玉米种植和特色养殖,构建粮草兼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新型农牧业结构,实现粮经饲、种养加、农牧业有机结合,促进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实施内容及规模
(一)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饲料玉米种植到户项目。总投资370.35万元,种植面积18517.5亩。
1.“三类户”饲料玉米种植面积1266亩,每亩补助200元,补助资金25.32万元。其中张家川镇种植面积51.5亩,补助资金1.03万元;恭门镇种植面积12.5亩,补助资金0.25万元;胡川镇种植面积186亩,补助资金3.72万元;川王镇种植面积20亩,补助资金0.4万元;马关镇种植面积60亩,补助资金1.2万元;梁山镇种植面积10亩,补助资金0.2万元;马鹿镇种植面积206亩,补助资金4.12万元;木河乡种植面积70亩,补助资金1.4万元;闫家乡种植面积74亩,补助资金1.48万元;张棉乡种植面积6亩,补助资金0.12万元;平安乡种植面积97亩,补助资金1.94万元;连五乡种植面积473亩,补助资金9.46万元。
2.脱贫户饲料玉米种植面积8990.5亩,每亩补助200元,补资金179.81万元。其中张家川镇种植面积352亩,补助资金7.04万元;恭门镇种植面积211亩,补助资金4.22万元;胡川镇种植面积1236亩,补助资金24.72万元;马关镇种植面积220亩,补助资金4.4万元;马鹿镇种植面积2392.5亩,补助资金47.85万元;木河乡种植面积696亩,补助资金13.92万元;闫家乡种植面积162亩,补助资金3.24万元;张棉乡种植面积100亩,补助资金2万元;平安乡种植面积916亩,补助资金18.32万元;连五乡种植面积2705亩,补助资金54.1万元。
3.其他农户饲料玉米种植面积8261亩,每亩补助200元,补助资金165.22万元。其中张家川镇种植面积56亩,补助资金1.12万元;恭门镇种植面积604亩,补助资金12.08万元;刘堡镇种植面积323.5亩,补助资金6.47万元;胡川镇种植面积660亩,补助资金13.2万元;马鹿镇种植面积2134亩,补助资金42.68万元;木河乡种植面积166亩,补助资金3.32万元;闫家乡种植面积18.5亩,补助资金0.37万元;张棉乡种植面积48亩,补助资金0.96万元;平安乡种植面积913亩,补助资金18.26万元;连五乡种植面积3338亩,补助资金66.76万元。
(二)特种动物养殖绿色基地建设补助项目。总资金35万元。其中在张棉驿乡引进梅花鹿100只,每只补助2000元,补助资金20万元;梁山镇引进林麝30只,每只补助5000元,补助资金15万元。
(三)兔子养殖绿色示范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引进兔子0.7万只,每只补助15元,总资金10.5万元。其中张家川镇引进5000只,补助资金7.5万元;刘堡镇引进2000只,补助资金3万元。
三、实施步骤及时限要求
(一)组织实施阶段(5月—6月上旬)。各乡镇召开安排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进一步确认补助对象,按照项目库申报时确定的三类户、脱贫户、其他农户和示范基地,再次核实补助对象,造册汇总,于5月25日前向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上报具体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二)验收阶段(6月下旬)。项目验收具体由乡镇负责进行,严格按照要求验收,县畜牧中心对相关乡镇项目进行抽验,抽验户数不少于乡镇实施项目总户数的20%。验收完成后在相关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验收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对项目实施质量和绩效情况出具验收表,并作为报账的主要依据。
(三)报账阶段(7月)。补助项目采用报账制,相关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县委办发〔2015〕61号)文件要求执行。一是乡镇完备报账资料,严格报账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二是各乡镇对资金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报账资料准确无误;三是要严格按照格式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账完成后,各乡镇、村委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后期管护阶段(7月—)。按照《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的实施办法》,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绿色基地建设补助引进的畜禽三年内保持存栏量,在饲养过程中因病、因生产能力差等因素需要淘汰的,报乡镇备案,淘汰后由经营主体自行购进补栏,确保养殖基地持续发展。
四、项目管理
(一)实施方式及标准。对下达的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在确保项目建设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对所安排的项目,采取项目场户自行采购的方式,县级报账制度。“三类户”和脱贫户户属性由所在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加注意见并盖公章,实施主体必须与“大数据平台”户属性相一致。
1.饲料玉米种植补助项目。饲料玉米由农户自行种植,每亩200元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2.绿色示范基地建设补助项目。由养殖场自行县外采购,为了确保购进畜安全,严禁在疫区购进畜禽,购进畜禽必须由出售方进行动物检疫,并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四、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村进行公示,以乡镇为单位,按照报账清单(附件1),上报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真实有效后,到户类项目资金通过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系统直接打入农户“一折通”(“一折通”账户名与户主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提供证明);新型经营主体类项目完成分散采购,并与农户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将《项目联农带农明细台账》作为项目实施及验收的报账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项目乡镇要将畜牧产业项目作为本乡镇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严肃对待,抓实抓好,切实将产业项目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衔接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各项目乡镇也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人抓好此项工作,并负责工作落实。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各项目乡镇、村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微信群等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大力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产业振兴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掀起发展特色优势富民产业的热潮。
(四)注重技术指导,加快项目进度。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现场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积极为农户做好技术培训。饲料玉米推广种植粮饲兼用型中早熟品种,推荐品种为九洋、恳玉、豫青贮、豫单、五谷等系列。积极对接特种动物养殖基地,加强梅花鹿、林麝、兔子等动物引进及饲养管理技术指导。各乡镇要把握政策界限和时间接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切实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五)做好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负责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切实做好资金监管,保证资金高效运行。各乡镇要切实负起实施项目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络化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健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头共管的监管体系,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