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3〕14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林果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
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2023年果品产业栽植到户补助项目和果园提质增效补助项目实施,现将《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林果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助力乡村振兴果品产业,推进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快速发展。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林果栽植到户
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林果产业快速发展,更好实施并全面完成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林果栽植到户项目,真正充分发挥其在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结合县情实际和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壮大规模、提升效益的思路,强化扶持引导,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带动栽植农户,大力发展林果产业,进一步壮大规模,延伸链条,提升效益,真正做大做强林果特色产业,努力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象精准,程序规范,监管有力,提高效益,助农增收”的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广大农户建立标准化果品栽植基地,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苹果、花椒、核桃、乌龙头栽植方面,推进果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实施主体、内容及补助标准
实施主体:三类户、脱贫户及一般农户。
1花椒
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花椒栽植到户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花椒建园过程中所需苗木、肥料、地膜、农药等购买费用。花椒栽植到户补助项目亩均补助300元。
建设内容具体为:花椒栽植到户补助项目实施面积207.4亩,共计补助资金6.222万元。其中三类户:张家川镇杨川村10亩,补助资金0.3万元;大阳镇梁堡村13亩,补助资金0.39万元。脱贫户:马关镇小庄30亩、东庄7亩、西台2亩,共补助资金1.17万元;大阳镇梁堡村4.4亩,补助资金0.132万元;梁山镇樱桃沟村32亩、唐刘村100亩,补助资金3.96万元。一般农户:马关镇东庄村6亩、西台3亩,共计补助资金0.27万元。
2苹果
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苹果栽植到户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苹果建园过程中所需苗木、肥料、地膜、农药等购买费用。苹果栽植到户补助项目亩均补助1000元。
建设内容具体为:苹果栽植到户补助项目实施面积52亩,共计补助资金5.2万元。其中三类户:梁山镇樱桃沟村2亩,补助资金0.2万元。脱贫户:梁山镇樱桃沟村40亩,补助资金4万元;马关镇上河村6亩、东庄村3亩,共计补助资金0.9万元。一般农户:马关镇东庄村1亩,补助资金0.1万元。
3、核桃:
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核桃栽植到户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核桃建园过程中所需苗木、肥料、地膜、农药等购买费用。核桃栽植到户补助项目亩均补助500元。
建设内容具体为:核桃栽植到户补助项目实施面积11.2亩,共计补助资金0.56万元。其中贫困户:马关镇东庄村6亩,补助资金0.3万元。一般农户:马关镇东庄村4亩、西台村1.2亩,共计补助资金0.26万元。
4、乌龙头:
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乌龙头栽植到户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乌龙头栽植过程中所需苗木、肥料、地膜、农药等购买费用。乌龙头栽植到户补助项目亩均500元。
建设内容具体为:乌龙头栽植到户补助项目实施面积100亩,共计补助资金5万元,农户类型为一般农户。该项目涉及平安乡马原村50亩,补助资金2.5万元;马鹿镇宝坪村50亩,补助资金2.5万元。
三、建设时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四、实施步骤及时限要求
1、项目启动阶段(3月上旬)。各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 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于3月15日前将本乡镇林果栽植到户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同时,各乡镇及村委会要收集项目实施全过程(申报、审定、公示、实施、验收等)影像资料,装订资料汇编,做为项目完成佐证资料和拨付资金及各级核查的依据。
2、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6月上旬)。项目实施方式采取先建后补,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补助资金将打入农户一折通账户。具体程序为:一是申报审核。先由农户申报栽植面积,村委会调查摸底、核实认可、讨论研究、造册汇总、张榜公示后确定补助对象,并将资金到户花名册,于3月底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电子版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核实。二是督促落实。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提早落实地块,购运物资,保证栽植所需,督促实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及时跟进,扎实做好技术服务指导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3、验收阶段(6月中旬)。项目建设完成后,先村级组织人员自验,并将自验报告上报乡镇,乡镇组织复验,并将复验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并申请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乡镇复验报告及相关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翻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按不低于30%比例抽查验收,并客观评价项目实施质量,出具抽验意见。
4、资金拨付(6月中旬-7月中旬)。该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园过程中所需苗木、肥料、地膜、农药等购买费用,各乡镇要积极引导补助对象,严格按照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做好资金使用,并严格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县委办发[2015]61号) 文件要求执行。一是乡镇提供符合要求的报账资料,严格报账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二是乡镇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无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三是各乡镇业务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根据相关程序,办理报账手续。县级抽验合格后,县农业农村部门业务单位将补助资金拨付各补助对象。
5、绩效评价。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业务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绩效监控、项目实施结束绩效自评、绩效考核等工作,强化资金管理,突出使用成效,确保报账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统筹抓好林果产业栽植到户建设工作,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示范辐射和引导推动作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项目的汇总初审、组织实施、栽植技术指导和相关协调等工作。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络化的项目管理机制,乡镇、村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自验、初验及资料收集报账等工作。
2、整合资源,协调推进
在落实好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整合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各相关部门与乡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合资金,整合资源,确保栽植到户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和保质保量完成。
3、加强培训,提升建设水平
要加大培训力度,让林果生产农户、合作社等经营实体真正掌握一套科学实用、切实可行的栽培管理技术,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强化管理,提升经济效益,确保林果产业的顺利发展。
4、强化管理,严格考核
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管理,靠实责任,明确目标,严格要求,抓好督查检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促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林果产业栽植到户补助项目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工作责任,完善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2
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林果提质增效
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林果产业快速发展,更好实施并全面完成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林果提质增效项目,真正充分发挥其在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结合县情实际和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壮大规模、提升效益的思路,强化扶持引导,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带动栽植农户,大力发展林果产业,进一步壮大规模,延伸链条,提升效益,真正做大做强林果特色产业,努力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象精准,程序规范,监管有力,提高效益,助农增收”的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果品栽植基地提质增效,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苹果、花椒果园提质增效项目,推进果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实施主体、内容及补助标准
实施主体: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苹果园提质增效项目
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2023年苹果提质增效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苹果果园提质增效措施应用中采购肥料、农药、地膜等费用,以实现提升现有林果产量、质量和效益目的。项目由龙山镇和梁山镇相关合作社具体负责实施。实施面积 2165 亩,每亩补助标准 600 元,共计资金129.90万元。
龙山镇建设1020亩,补助资金61.2万元。其中张家川县荣达果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220亩,补助资金13.2万元;张家川县光大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300亩,补助资金18万元;张家川县裕丰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300亩,补助资金18万元;张家川县西沟村烨茂种植合作社建设200亩,补助资金12万元。
梁山镇建设1145 亩,补助资金 68.7万元。其中张家川县梁山镇樱桃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 110亩,补助资金6.6万元;张家川县成民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278亩,补助资金16.68万元;张家川县丹麻村鸿彤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240亩,补助资金14.4万元;张家川县阳洼村凝聚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275亩,补助资金16.5万元;张家川县阳洼村鑫明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242亩,补助资金14.52万元。
2??花椒园提质增效项目
建设内容:2023年花椒提质增效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花椒园提质增效措施应用中采购肥料、农药、地膜等费用,以实现提升现有林果产量、质量和效益目的。由龙山镇、马关镇和梁山镇相关合作社具体负责实施,实施面积1410 亩,每亩补助标准400 元,共计资金56.4万元。
龙山镇建设600亩,补助资金24万元。其中张家川县兴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300亩,补助资金12万元;张家川县川红秦椒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300 亩,补助资金12万元。
马关镇建设760亩,补助资金30.4万元。其中张家川县堡子川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150 亩,补助资金 6 万元;张家川县龙投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300亩,补助资金12 万元;张家川县富民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150亩,补助资金 6万元;张家川县兴禄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60亩,补助资金 2.4万元;张家川县椒香源种植农场建设100亩,补助资金4万元。
梁山镇建设50 亩,补助资金2万元。由张家川县梁山世林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三、建设时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四、实施步骤及时限要求
1、项目启动阶段(3月上旬)。各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 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于3月15日前将本乡镇林果提质增效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同时,各乡镇及村委会要收集项目实施全过程(申报、审定、公示、实施、验收等)影像资料,装订资料汇编,做为项目完成佐证资料和拨付资金及各级核查的依据。
2、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6月上旬)。项目实施方式采取先建后补,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补助资金将打入农户一折通账户。具体程序为:一是申报审核。先由农户申报栽植面积,村委会调查摸底、核实认可、讨论研究、造册汇总、张榜公示后确定补助对象,并将资金到户花名册,于3月底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电子版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核实。二是督促落实。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提早落实地块,购运物资,保证栽植所需,督促实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及时跟进,扎实做好技术服务指导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3、验收阶段(6月中旬)。项目建设完成后,先村级组织人员自验,并将自验报告上报乡镇,乡镇组织复验,并将复验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并申请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乡镇复验报告及相关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翻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按不低于30%比例抽查验收,并客观评价项目实施质量,出具抽验意见。
4、报账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该林果提质增效补助项目采取报账制。要严格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县委办发[2015]61号) 文件要求执行。一是乡镇提供符合要求的报账资料,严格报账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二是乡镇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无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三是各乡镇业务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根据相关程序,办理报账手续。
5、绩效评价。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业务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绩效监控、项目实施结束绩效自评、绩效考核等工作,强化资金管理,突出使用成效,确保报账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统筹抓好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建设工作,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示范辐射和引导推动作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项目的汇总初审、组织实施、栽植技术指导和相关协调等工作。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络化的项目管理机制,乡镇、村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自验、初验及资料收集报账等工作。
2、整合资源,协调推进
在落实好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整合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各相关部门与乡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合资金,整合资源,确保提质增效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和保质保量完成。
3、加强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要加大培训力度,让林果生产农户、合作社等经营实体真正掌握一套科学实用、切实可行的栽培管理技术,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强化管理,提升经济效益,确保林果产业的顺利发展。
4、强化管理,严格考核
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管理,靠实责任,明确目标,严格要求,抓好督查检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促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林果产业提质增效补助项目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工作责任,完善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