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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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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农领办发〔2023〕13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济作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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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nyncj/2023-00110 时间:2023-03-13 09:17:0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张农领办发〔2023〕13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济作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农业强国,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药材等产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扎实推进“五大振兴”,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持续推进产业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象精准,程序规范,监管有力,提高效益,助农增收”的原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建立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火麻、新建塑料大棚、大蒜、中药材、高原夏菜等特色优势产业生产,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建设内容
  (一)到户种植业补助项目
  1. 三类户
  (1)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投资3.22万元,在马鹿镇9村实施三类户火麻种植项目80.5亩,亩均补400元。其中白杨村12亩,陡崖村4亩,宝坪13亩,堡梁村6 亩,大滩村16亩,韩河村14亩,龙口村5亩,牌楼村8亩,寺湾2.5亩。
  (2)新建塑料大棚到户补助项目。投资2.4万元,在闫家乡、张棉驿乡实施新建蔬菜大棚三类户到户补助项目,每座补助8000元。其中:闫家乡丁河村2座,需资金1.6万元。张棉驿乡庙川村1户边缘易致贫户1座,需资金0.8万元。
  (3)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投资16.15万元,在张家川镇、大阳镇、张棉驿乡、平安乡实施中药材种植三类户到户补助项目,亩补助1700元。其中:张家川镇赵阳村种植黄芪24亩;大阳镇中庄村种植黄芪60亩;张棉驿乡和平村种植黄芪8亩;平安乡包梁村种植黄芪3亩。
  2. 脱贫户
  (1)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投资29.66万元,在马鹿镇、闫家乡实施火麻种植脱贫户到户补助项目,每亩补助400元。一是投资28.74万元,在马鹿镇12村实施火麻种植项目718.5亩,其中长宁村29亩,白杨村138亩,陡崖村26亩,堡梁村54亩,草川村60亩,大滩村173亩,韩河村41亩,金川村32亩,龙口村38亩,牌楼村80亩,林峰村38亩,寺湾村9.5亩。二是投资0.92万元,在闫家乡大场村种植火麻23亩。
  (2)新建蔬菜大棚到户补助项目。投资16万元,在张川镇、龙山镇、闫家乡、张棉乡实施脱贫户新建蔬菜大棚到户补助项目,每座补助8000元。其中:在张川镇纳沟村、赵阳村新建蔬菜大棚各1座,1.6万元;在龙山镇新建蔬菜大棚4座,3.2万元(四方村1座0.8万元;南街村2座1.6万元;连柯村1座0.8万元);在闫家乡丁河村7户新建蔬菜大棚12座9.6万元;在张棉乡田湾村新建蔬菜2座1.6万元。
  (3)大蒜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投资1万元,在马关镇、连五乡实施脱贫户大蒜种植到户补助项目20亩,每亩补助500元。其中:马关镇东庄村脱贫户种植大蒜10亩;连五乡高庄村脱贫户种植大蒜10亩。
  (4)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张川、大阳、马关3乡镇投资44.1万元,实施中药材种植脱贫户到户补助项目,亩补助1700元(柴胡、板蓝根、艾、冬花、金银花、油用牡丹、芍药亩补助500元)。其中:张家川镇赵阳村脱贫户种植黄芪150亩25.5万元;大阳镇陈阳村脱贫户种植黄芪100亩17万元;马关镇庙湾村脱贫户种植柴胡30亩1.5万元,西台村脱贫户种植柴胡2亩0.1万元。
  3. 其他农户
  (1)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投资20.5万元,在马鹿镇10村实施农户火麻种植项目512.5亩,亩均补400元。其中韩河村61亩、宝坪村85.5亩、堡梁村61亩、草川村30亩、大滩村124亩、陡崖村11亩、牌楼村70亩、寺湾村9亩、长宁村15亩、龙口村46亩。
  (2)新建塑料大棚到户补助项目。投资7.2万元,在闫家乡、木河乡实施新建蔬菜大棚农户到户补助项目,每座补助8000元。其中:闫家乡丁河村4户8座6.4万元,木河乡庄河村1户1座0.8万元。
  (二)绿色标准化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1、中药材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投资30万元,种植中药材600亩,亩补助500元。其中:马关镇亿亩田家庭农场种植黄芪300亩15万元,梁山镇唐刘村军科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独活200亩10万元,马鹿镇白杨村祥龙济贫合作社种植黄芪100亩5万元。
  2、火麻种植基地补助项目。在马鹿镇牌楼村投入4万元,种植火麻100亩,亩补助400元。其中:鹏盛源种植家庭农场50亩2万元,鹿鸣园种养殖家庭农场种植50亩2万元。
  3、高原夏菜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投入32.19万元,种植蔬菜611.5亩。(1)恭门镇天河村小荣种养殖合作社种植朝天椒50亩,亩补助600元,补助3万元。(2)木河乡庄河村强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种植朝天椒50亩,亩补助600元,补助3万元。(3)马关镇种植朝天椒、红葱261.5亩,亩补助600元,补助15.69万元。其中:马堡村堡子川合作社种植朝天椒50亩3万元,新义村龙投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红葱100亩6万元,新义村龙投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朝天椒111.5亩6.69万元。(4)连五乡马咀村新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辣椒100亩6万元。(5)梁山镇阳洼村亚核专业种植合作社大蒜种植大蒜150亩,亩补助300元,补助4.5万元。
  四、实施程序
  (一)摸底申报。严格自主申报、村级核查、乡级审核程序,在三类户、脱贫户、其他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村级组成核查组,对符合条件、有种植意愿及规范运营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调查,讲清补助政策和实施要求,把真正有能力和热心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补助对象,并报乡镇审核。
  (二)项目入库。乡镇审核后,将拟补助对象、种植面积、补助资金申报表报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备案。
  (三)核实报评。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将分乡镇申报中药材、一般经济作物产业项目情况反馈县经作站,县经作站适时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申报乡镇,走访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逐个查看种植地块,听取补助对象意见,认真核实乡镇、村上报的中药材、一般经济作物产业种植面积,防止虚报、谎报、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二是县农业农村局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各乡镇相关人员参加的2023年项目核实情况意见反馈会和入库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自职责,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实施项目提出要求;三是各乡镇对反馈会上提出的短板弱项再次和村级对接,填写2023年相关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复核表,使申报的项目真实、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各乡镇申报的项目后,由业务单位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报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审核。
  (四)项目批复。县财政局下发资金后,县农业农村局批复项目。
  (五)组织实施
  1. 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前,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或文化广场、人群聚集的醒目位置公示中药材等补助项目种植到户、到合作社(家庭农场)花名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开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复查。
  2. 强化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业务单位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为补贴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查苗、中耕除草,培土施肥,病虫害防治,适时收获,分级贮藏等关键技术,提供销售信息,解决疑难问题。
  (六)乡镇自验。各乡镇成立由人大主席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一对辖区内享受衔接补助资金中药材等项目及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面积进行自验,形成验收意见,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七)资料上报。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实施资料的搜集审核,确保各级检查督查过关。补贴对象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乡镇村负责人要对各类资料严格把关,保证资料逻辑的一致性和上报的及时性,且对真实性负责,上报资料分佐证资料及财务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发票由合作社、家庭农场法人签字支付后复印,复件乡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所有资料电子版、纸质版按附件清单报县经作站审核,不合格者退回再次上报,直至符合报账要求为止。同时,上报补助资金支出流水、联农带农花名册及台账。
  (八)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成验收小组(不少于5人),对申报主体种植中药材、一般经济作物面积进行实地抽查验收,抽查比例最低不少于30%。
  (九)资金拨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苗木、种子、化肥、地膜、农药的购买,各乡镇要积极引导补助对象,严格按照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好资金,县级验收合格,上报资料准确,县农业农村部门业务单位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补助对象。
  (十)绩效评价。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业务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绩效监控、项目实施结束绩效自评、绩效考核等工作,强化资金管理,突出使用成效,确保报账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特色产业项目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积极性。特别是在自验种植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弄虚做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车、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严防虚报、骗取、冒领行为,对不负责任的人和事要通报批评,若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确保种植面积落实、补助资金落实。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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