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3〕8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张家川县2023年马铃薯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发展马铃薯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产业项目库申报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抢抓投资导向机遇,强化马铃薯主粮化意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粮食安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象精准,程序规范,监管有力,提高效益,助农增收”的原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持“三类户”、脱贫户、一般户发展产业,在新型经营主体中建立马铃薯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马铃薯生产,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倍增产值,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三、建设内容
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及马铃薯种植到户项目、马铃薯种植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和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建设补助项目3个,补助面积35844亩,补助资金1922.2万元(详细任务分解见附表)。
(一)马铃薯种植到户项目:补助种植面积14366亩,每亩补助500元,共需补助资金718.3万元。
1、“三类户”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张川镇背武村村等14乡镇151村的“三类户”中实施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1179.6亩,每亩补助500元,共补助58.98万元;
2、脱贫户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张川镇查湾村等13乡镇134村的脱贫户中实施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7483.2亩,每亩补助500元,共补助374.16万元;
3、一般农户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张川镇园树村等14乡镇119村的种植农户中实施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5703.2亩,每亩补助500元,共补助285.16万元。
(二)马铃薯种植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在张川镇孟寺村利之民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5乡镇100村115个合作社7个公司24个家庭农场中落实马铃薯种植基地20478亩,每亩奖补500元,共奖补资金1023.9万元。
(三)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在马鹿镇龙口村等3乡镇3村中建设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1000亩,其中马鹿镇龙口村600亩、恭门镇恭门村300亩、张川镇刘家村100亩。亩补助1800元(亩成本的30%),共投入资金180万元。
四、实施程序
(一)项目提取。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入库建设程序,由新型经营主体和村级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批复。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结合实际调查情况,把真正有能力和热心发展马铃薯产业的农户和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作为补助对象,从2023年已申报入库的衔接项目库中提取。
(二)组织实施
1、公示公告。按照项目库申报程序,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或文化广场、人群聚集的醒目位置公示马铃薯种植到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花名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复查。
2、招标采购。①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不要求统一采购,由乡镇引导农户自行购买脱毒种薯及生产资料;②马铃薯种植基地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时,为保证种薯质量,由县种子管理站统一挂网公开招标采购种薯,中标单位将种薯供应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联合县种子管理站验货收货后,由乡镇政府负责发放到新型经营主体,并填写种薯调运单。种薯招标剩余资金在乡镇统一指导下,由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自行(不再公开招标或议标)采购地膜和化肥,报账时提供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③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建设补助项目由县种子管理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以物化形式将采购的原原种供给种植企业和合作社。
3、督促种植。乡镇要及时将采购的种薯分解到各合作社,供给的种薯品种要适宜在全县大面积推广和种植,按照往年种植面积统计,主要有青薯9号、陇薯7号和早熟品种V7、大西洋和希森6号。亩播量150公斤,各新型经营主体要适期播种,合理密植,不误农时,提高质量。
4、强化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为补贴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查苗、补苗,中耕除草,培土施肥,病虫害防治,适时收获,分级贮藏等关键技术,提供销售信息,提高经济效益。
(三)乡镇自验。各乡镇成立验收领导小组,逐一对辖区内享受衔接补助资金马铃薯产业项目政策的农户、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种植面积进行自验,形成验收意见,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申请县级验收。
(四)资料上报。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实施资料的搜集审核,确保各级检查督查过关。补贴对象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乡镇村负责人要对各类资料严格把关,保证资料逻辑的一致性和上报的及时性,且要对真实性负责,上报资料分佐证资料及财务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尤其是联农带农落实情况,要按照县级联农带农实施意见,建立台账,土地流转费、劳务费等要通过一折通打入农户账户,将资金流水作为联农带农印证资料上报。马铃薯种植到户项目对象一定要精准到户型,报账之前乡镇将审核的花名册电子版提前发至种子站,审核无误再打印上报纸质版。
(五)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成验收小组(不少于5人),对申报主体种植马铃薯面积进行实地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30%。
(六)资金拨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脱毒种薯采购和地膜、化肥的购买。资金拨付的依据主要是补助马铃薯种植基地的建设情况,包括土地流转、项目库申报、招投标购种、购买地膜和化肥、种植、验收、联农带农等情况。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要严格按照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好资金,各级验收合格、上报资料准确,县种子管理站将补助对象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将购买种薯后的剩余补助资金拨付至农资经销企业。
(七)绩效评价。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种子管理站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绩效监控、项目实施结束绩效自评、绩效考核等工作,强化资金管理,突出使用成效,确保报账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马铃薯产业项目是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积极性。特别是在自验种植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弄虚做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车、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严防虚报、骗取、冒领行为,对不负责任的人和事要通报批评,若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确保种植面积落实、补助资金落实。
5.其它佐证资料清单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