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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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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农发〔2026〕3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张家川县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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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nyncj/2026-00042 时间:2026-01-26 17:52:06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张农发〔2026〕3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上报张家川县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

实施方案的报告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及《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5号)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及下达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3号)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张家川县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随文上报 。

附件:

1.张家川县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

2.张家川县2026年省级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绩效目标表

3.张家川县2026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县级专家组指导名单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张家川县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 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

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耕地质量监测与等级调查评价是农业部门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5号)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及下达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核心,持续加强耕地保护、完善占补平衡、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全县粮食安全基石。

二、工作目标

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完成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省级抽查和耕地质量监测、调查与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省级8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正常运行、县级耕地质量等级稳中有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按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实施细则及技术规程,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补充耕地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质量核算,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数据服务。

(二)深化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工作。按照10万亩耕地建设1个监测点的要求,严格遵循《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依据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行政区划、作物种植情况,统筹谋划、科学布点,进一步完善省级长期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标准化设置、常态化监测等工作,定期掌握耕地土壤养分变化情况。

(三)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程》按照黄土高原区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点位的调查采样及检测工作,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及时掌握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基础工作聚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技术标准,通过“理论授课+实操演练”模式,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与耕地保护提升技术培训,提升推广技术人员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与技术实操能力;建立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试验区,以“实验开路、样板带动”的方式,为耕地质量提升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方案,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使用

2025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监测点运行维护,省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地块租赁、实验布设、样品采集及邮寄等工作;县域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包括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点样品采集、检测化验、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同时包括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技术培训、田间试验布设、实操试验区建立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79号)要求,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规范使用。按照《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及《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制度规定,选择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和技术力量雄厚且评价结果可靠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确保监测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强化宣传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群众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

张家川县2026年省级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
项目资金省级安排(不含中央补助)5
(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万元)0

对市县转移支付(万元)5
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总目标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完善省级耕地质量建设网络体系,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保障8个监测点运行正常;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目标值目标值说明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省级长期定位监测点数(个)≥ 8考察耕地质量监测点是否满足10万亩1个的标准。

质量指标县域耕地质量等级持平或提升考察县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考察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成本指标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情况(万元)≤5考察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农民种地养地意识提高考察农民种地养地意识是否提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主体满意度(%)≥ 90考察服务主体是否满意。

附件3

张家川县2026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县级专家组指导名单

组 长:周治国 县农业技术服务站站长 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李小东 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农艺师

成 员:李宝龙 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高级农艺师

    李金彦 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高级农艺师

    梁娟娟 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农艺师

    姜 立 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高级农艺师

    吴 桐 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助理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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