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川红花牛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审查合格的6家红花牛区域公用品牌用标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9日—11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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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nyncj/2026-00033 时间:2025-11-19 16:36:26 来源:县畜牧中心 作者: |
根据《张家川红花牛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审查合格的6家红花牛区域公用品牌用标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9日—11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来康 联系电话:0938-7816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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