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技函〔2025〕2号
张家川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关于印发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补贴地膜使用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了确保地膜使用后可回收,不断提高废旧农膜回收率,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号)和《张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张农发〔202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补助计划。该项目资金来源为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4〕7号),下达资金300万元。结合全县实际,通过以旧换新、创办示范点、饲料玉米种植补贴等不同方式,推广0.015mm加厚高强度地膜10万亩。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加厚地膜242.915吨,计划安排2024年小麦秋播使用地膜8.97吨,以旧换新40.44吨,2025年饲料玉米种植补贴193.51吨。
二、补贴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结合2025年衔接资金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为实施2025年衔接资金饲料玉米种植对象开展补助。
(二)补贴标准:补助面积10750.4亩,每亩补贴1.8公斤,总补地膜193.51吨。
三、补贴流程
(一)供膜方式:按照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供货企业统一供货到各乡镇府,各乡镇确定专人负责接收,确定数量并签写物资领用单、承诺书;乡镇负责将地膜分解到各村,各村负责将补贴地膜发放到饲料玉米种植户,签写领条,登记造册,造册必须与2025年衔接资金饲料玉米种植项目户一致,花名册涉及农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必须准确无误,以便电话抽查。同时注意收集地膜发放影像资料。
(二)验收方式:项目初验具体由乡镇负责,根据饲料玉米种植面积核查验收本辖区内每村饲料玉米种植地膜补贴数量,以乡镇填写初验表,初验完成后在本乡镇公示不少于5天。初验收结果报县农业技术服务站,县农业技术服务站根据初验情况组织抽验,全县抽取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3个行政村进行终验。
四、实施步骤
1、2025年3月1日3月20日,各乡镇将补贴面积及补贴地膜数量分解到各村。
2、2025年3月21日-3月31日,配送补贴地膜到乡镇,乡镇根据分解面积将补贴地膜发放到农户,登记造册,将附件1-9报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3、2025年4月1日5月上旬,全面开展覆膜种植。
4、2025年5月中旬,开展自验和县级抽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部署的工作,明确了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面积、农膜回收率等约束性指标。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把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抓手,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责任分工。乡镇负责补贴农膜接收,任务分解,督促各项目村核实实施农户、面积、名单公示(需经村两委签字确认)。村级具体负责给群众发放农膜,组织农户申报,配合实地核查,监督地膜使用及回收。
(二)强化宣传指导。县农技站要结合废旧农膜回收宣传大篷车深入各乡镇、村组开展巡回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微信群、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膜发放政策及技术规范,确保农户知晓率100%。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农技站、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联合本乡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对地膜发放全程跟踪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38-7882245),一旦发现在地膜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滞留、挤占、挪用贪污的,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四)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坚持“谁使用,谁捡拾回收”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赋予的职责,组织辖区各村组开展捡拾回收工作。以村为单位签写回收台账,结合全村饲料玉米面积和地膜使用量,按85%比例进行回收(每亩回收废旧农膜8.5公斤)。
附件1:张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加厚地膜补贴任务分解表
附件2:张家川县2024地膜科学使用项目加厚地膜补贴物资领用单
附件3:张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补贴加厚地膜发放承诺书
附件4:张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补贴地膜到户花名册
附件5:张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补贴地膜以村汇总封面
附件6:领条
附件7:张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加厚地膜补贴乡镇汇总封面
附件9:张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加厚地膜补贴自验表
张家川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