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函〔2025〕03号
关于张家川县2025年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济作物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我县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Ο二五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
按照衔接资金优先支持农户发展到户产业政策,项目主要集中在农户力所能及的农作物种植环节,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对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其发展特色产业。在标准化种植基地内,在优先保障脱贫户、监测户的前提下,采取差异化补助,将补助政策拓展至一般户,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的增值效益。资金为2025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补助对象、范围及补助标准、方式
(一)脱贫户、监测户
1、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概算投资336.244万元,用于实施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张家川县衔接资金产业补助实施方案》执行。
(1)木河乡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实施脱贫户、监测户冬花种植到户补助项目169亩,每亩补助900元,共补助15.21万元。其中:杜渠村4户脱贫户种植20亩,高山村17户脱贫户种植85亩,3户监测户种植15亩,八卜村17户脱贫户种植49亩。在木河乡高山村实施脱贫户、监测户黄芪种植到户补助项目50亩,其中脱贫户8户40亩, 监测户2户10亩;每亩补助900元,共补助4.5万元。
(2)连五乡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投入2.52万元,种植中药材黄芪28亩,每亩补助900元。其中:连五村种植黄芪1户6亩,黄家村种植柴胡1户6亩、冬花1户6亩,贠家村种植黄芪1户10亩。
(3)平安乡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脱贫户、监测户实施中药材种植补助项目,每亩补助900元。总计260亩23.4万元。其中,脱贫户梨树村种植黄芪6户60亩,包梁村种植柴胡9户140亩;监测户包梁村种植柴胡5户60亩。
(4)梁山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脱贫户实施中药材种植补助项目,每亩补助900元。总计83亩7.47万元,其中唐刘村涉及5户16亩。(其中:2户柴胡种植8亩,冬花种植3户8亩);丹麻村柴胡种植3户15亩、冬花种植5户42亩,党参种植2户10亩。
(5)马关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3个村实施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44.5亩,共补助4.005万元;其中上豆村4户种植黄芪9.5亩中药材,补助0.855万元,庙湾村1户种植黄芪5亩,补助0.45万元;八杜村10户30亩,补助2.7万元。其中,种植冬花4亩,补助0.36万元,种植柴胡26亩2.34万元。
(6)闫家乡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监测户、脱贫户实施柴胡、冬花、黄芪、种植18户67亩,亩补助900元,补助资金6.03万元,其中:操场村柴胡1户5亩;付堡村冬花5户17亩,柴胡1户5亩;王坪村冬花8户27亩,黄芪1户3亩;花山村柴胡1户5亩,大场村冬花1户5亩。闫家乡监测户、脱贫户实施半夏种植4户19亩,亩补助1700元,补助资金3.23万元,其中:付堡村半夏1户5亩;王坪村半夏3户14亩。
(7)张棉驿乡中药材到户补助项目。投资44.5050万元,156户种植中药材494.5亩,其中和平村23户种植柴胡42亩、15户种植冬花33亩,马夭村22户种植独活80.5亩,庙川村11户种植柴胡20亩、12户种植冬花26亩,盘山村41户种植独活212亩,上蒋村14户种植冬花18亩,张棉村3户种植柴胡10亩,周家村15户53亩冬花。
(8)大阳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投入57.5550万元监测户、脱贫户种植中药材639.5亩,每亩补助900元。其中大阳村87户300亩、河李村9户25亩、刘沟村11户53亩、太原村1户2亩、吴家村9户15.5亩、闫庄村27户32亩、阳沟村11户55亩、阳湾村3户3.5亩、寨子村8户40亩、中庄村3户14亩、高沟村2户9亩、侯吴村20户36.5亩、刘山村13户39亩、小杨村6户15亩。
(9)川王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4村投资25.02万元种植冬花278亩,其中哈沟村2户16亩;松树湾村40户200亩;王沟村5户26亩;每亩900元。西崖村种植板蓝根12户36亩,每亩900元。
(10)胡川镇脱贫户中药材到户补助项目。种植中药材42户80亩,每亩补助900元,补助7.2万元,其中:脱贫户40户78亩,潘峪村33户种植冬花48亩;柳湾村7户30亩(冬花3户15亩、板蓝根4户15亩)。监测户2户2亩,潘峪村2户种植冬花2亩。
(11)刘堡镇中药材种植到到户补助项目。刘堡村种植中药材6户37亩,其中柴胡3户15亩,冬花3户22亩,每亩补助900元,补助3.33万元。
(12)张家川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共173户446亩,每亩补助900元,补助40.14万元。其中:阳上村1户5亩(冬花)、刘家村5户35亩(冬花)、刘家村3户26亩(黄芩)、下仁村6户50亩(冬花)、赵阳村158户330亩(黄芩)。
(13)恭门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冬花种植共74户409.6亩,亩补900元,共补助36.864万元。其中灵台村19.6亩4户、城子村60亩7户、杨坡村110亩11户、西坡村26户100亩、付川村120亩26户。半夏种植共57户166亩,亩补1700元,共补助28.22万元。其中城子村70亩19户、恭门村23户36.47亩、麻崖村60亩15户。黄芪种植共65户250.5亩,亩补900元,共补助22.5450万元。其中灵台村126.3亩22户、麻崖村50亩5户、张窑村54.2亩18户。天河村20亩2户。党参种植共18户50亩,亩补900元,共补助4.5万元。付川村50亩18户。共计种植中药材876.1亩,补助92.129万元。
2、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概算投资99.16万元用于实施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2479亩,每亩补助400元。
(1)马鹿镇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针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在马鹿镇种植汉麻2394亩,涉及脱贫户(监测户)538户,每亩补助400元,申请补助资金95.76万元。其中牌楼村脱贫户24户274亩、监测户3户6亩;韩河村脱贫户46户186亩、监测户8户16亩;陡崖村脱贫户14户55亩、监测户5户15亩;龙口村脱贫户19户86亩、监测户3户8亩;大滩村脱贫户51户194亩,监测户8户27亩;草川村脱贫户26户196亩、监测户4户26亩;堡梁村脱贫户32户87亩、监测户7户18亩;金川村脱贫户77户185.5亩、监测户9户29亩;康王村脱贫户8户50亩;白杨村脱贫户38户100.5亩、监测户5户14亩;林峰村脱贫户10户111亩、监测户2户16亩;宝坪村脱贫户28户93亩、监测户9户80亩;长宁村脱贫户29户190亩、监测户1户8亩;石庄科村脱贫户5户25亩、监测户1户20亩;花园村脱贫户45户185亩、监测户9户35亩;寺湾村脱贫户8户29亩,监测户4户29亩。
(2)闫家乡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监测户、脱贫户实施火麻种植21户85亩,亩补助400元,补助资金3.4万元,其中:草川梁1户5亩;大场村18户72亩;闫家村1户4亩,王坪村1户4亩。
3、蔬菜大棚建设到户补助项目。概算投资6.4万元用于实施蔬菜大棚建设补助项目8座,每座补助8000元。
(1)张家川镇新建蔬菜大棚到户补助项目。共2户2座。纳沟村2户2座。每座补助8000元,共补助1.6万元。
(2)恭门镇新建蔬菜大棚到户补助项目。付川村3户5座,每座补8000元,共补助4万元。
(3)木河乡标准化蔬菜大棚到户补助项目。在木河乡实施脱贫户、监测户标准化蔬菜大棚到户补助项目,每座补助8000元,其中庄河村1户1座。
4、高原夏菜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梁山镇阳洼村56户已脱贫户种植高原夏菜95亩,每亩补助600元,共补助5.7万元。
(二)一般户
1、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概算投资132.372万元用于实施一般户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4412.4亩,每亩补助300元。
(1)马鹿镇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针对一般户,在马鹿镇种植汉麻4401.4亩,每亩补助300元,申请补助资金132.042万元。其中牌楼村32户286亩,韩河村18户166亩,陡崖村25户96亩,龙口村31户397亩,大滩村涉及75户271亩,草川村15户103亩,堡梁村64户280亩,金川村217户874.9亩,康王村10户110亩,白杨村55户447.5亩,林峰村21户76亩,宝坪村64户533亩,长宁村47户308亩,石庄科村6户127亩,花园村72户293亩,寺湾11户33亩。
(2)闫家乡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一般户实施火麻种植3户11亩,亩补助300元,补助资金0.33万元,其中:大场村1户5亩;王坪村2户6亩。
2、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概算投资258.9715万元用于实施一般户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
(1)木河乡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木河乡八卜村实施一般户冬花种植到户补助项目,33户一般户种植95亩,每亩补助800元,共补助7.6万元。
(2)连五乡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连五乡投入6.4万元种植中药材80亩,每亩补助800元。其中中渠村种植冬花14户60亩,板蓝根4户20亩。
(3)马关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马关镇实施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18.5亩,每亩补助800元,共补助1.48万元;其中上豆村2户种植黄芪3.5亩(上豆村中药材种植基地2户3.5亩),庙湾村3户种植黄芪15亩,补助1.2万元。
(4)闫家乡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一般户实施冬花、柴胡种植15户54.5亩,亩补助800元,补助资金4.36万元,其中:付堡村冬花5户17.5亩,柴胡3户13亩;王坪村冬花6户22亩,后山村冬花1户2亩。一般户实施半夏种植6户25亩,亩补助1500元,补助资金3.75万元,其中:付堡村种植1户5亩;后山村2户10亩;王坪村种植2户10亩。
(5)张棉驿乡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投资63.08万元,277户农户种植中药材788.5亩,其中:和平村20户种植柴胡28亩、45户种植冬花52亩,上蒋村20户种植冬花30亩,马夭村5户种植独活18.5亩,庙川村25户种植冬花120亩,盘山村62户种植独活300亩;田湾村100户种植独活240亩。
(6)大阳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投入38.64万元一般户种植中药材483亩,每亩补助800元。其中刘沟村10户50亩、侯吴村15户17亩、小杨村12户16亩、大阳村35户150亩、刘山村17户51亩、吴家村20户51亩、河李村5户16亩、太原村18户80亩、闫庄村40户52亩。
(7)川王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松树湾村投资4万元,13户种植冬花50亩,每亩800元。在西崖村投资2.4万元10户种植板蓝根30亩,每亩800元。
(8)胡川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胡川镇投入1.84万元,用于一般户种植板蓝根23亩,其中:柳湾村5户23亩。
(9)刘堡镇中药材冬花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共计2村9户57亩,亩补助800元,共计4.56万元,其中高家村3户种植冬花9亩,每亩补助800元,总计0.72万元。刘堡村种植冬花6户48亩,每亩补助800元,共计3.84万元。
(10)张家川镇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共40户133亩。下仁村3户13亩(冬花)、刘家村4户22亩(冬花)、刘家村3户18亩(黄芩)、赵阳村30户80亩(黄芩)。每亩补助800元,共补助10.64万元。
(11)恭门镇中药材种植补助项目。
种植冬花。共45户319.4亩,(800元/亩),共25.5520万元。城子村170亩20户、天河村10亩1户、团结村5亩1户、付川村60亩14户、灵台村19.4亩4户、麻崖10亩1户、古土村15亩1户、柳沟村30亩3户。
种植半夏。共83户262.65亩(1500元/亩),共39.3975万元。城子村130亩33户、恭门村28户44.65亩、麻崖村88亩22户。
种植黄芪。共81户510.9亩,(800元/亩),共40.8720万元。杨坡村60亩6户、麻崖村150亩15户、张窑村135.5亩34户、古土村2亩1户、灵台村163.4亩25户。
种植党参。共19户55亩,(800元/亩),共4.4万元。付川村55亩19户。
3、蔬菜大棚建设到户补助项目。龙山镇共2户5座,每座6000元,共3万元,其中:汪堡村1户1座;马黑曼村1户4座。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入库。严格自主申报、村级核查、乡级审核程序,把热心、真种和有发展能力的农户作为补助对象,并报乡镇审核。乡镇审核后,将拟补助对象、种植面积、补助资金申请表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备案。
(二)核实报审。一是县经作站适时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申报乡镇,走访农户,逐项查看种植地块,听取意见,核实面积,防止虚报、谎报、套取现象发生;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召开项目核实情况意见反馈会和入库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自职责,指出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实施项目提出要求;三是各乡镇对反馈会上提出的短板弱项再次和村级对接,使申报的项目真实、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申报项目,并做绩效目标申报,报财政部门审核。
(三)公示公告。计划文件印发后,主管部门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各乡镇各村的项目,本乡镇、本村必须进行公告公示,确保项目计划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业务单位定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为补贴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查苗、中耕除草,培土施肥,病虫害防治,适时收获,分级贮藏等关键技术,提供销售信息,解决疑难问题。
(五)乡镇初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初验工作,成立初验领导小组,逐一对辖区内享受衔接补助资金补助项目种植户面积实地验收,形成验收意见,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六)资料上报。请各乡镇按2.0版资料要求,积极做好项目资料的搜集、整理、审核,保证资料逻辑的一致性和上报的及时性。补贴对象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乡镇村负责人要对各类资料严格把关,且对真实性负责,上报资料分佐证资料及财务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所有资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按附件清单报县经作站审核,不合格者退回再次上报,直至符合报账要求为止。
(七)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小组,对到户补助项目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县级验收,抽查面积不少于15%。
(八)资金拨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苗木、种子、化肥、地膜、农药的购买,各乡镇要积极引导补助对象,严格按照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好资金,县级验收合格,上报资料准确,县农业农村部门业务单位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补助对象。
四、效益分析
项目通过落实补助资金,减轻脱贫户、监测户和一般户发展产业资金投入压力,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激励其积极发展中药材、火麻、蔬菜产业,实现户均增收300元以上,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补助对象种植积极性,特别是在自验种植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车、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按照“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到户类种植项目由涉及乡镇负责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
(四)严把公示环节。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要采取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快项目进度。要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及早收集报账资抖,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
(六)严格资金管理。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内容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七)强化绩效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八)及时录入信息。要及时将衔接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包括资金台账、项目安排、实施过程等情况。
附件:1.张家川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济作物补助资金各类项目报账资料表册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