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现将《张家川县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张家川县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学生就业问题。通过持续推进雨露计划,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帮扶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标
(一)做到应补尽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做好雨露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继续对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进行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确保每个有意愿的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学会一项实用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致富的目标,每年以乡镇实际走访排摸数据为基础,在核实的基础上,做到应补尽补,不落一人。
(二)做好就业帮扶工作。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将雨露计划毕业生纳入稳岗就业工作范围,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专场招聘会、校企对接、就业推荐等方式,为毕业学生推荐合适的岗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发挥建筑、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作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及时总结结业帮扶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广泛宣传雨露计划成果,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检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
三、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精准补助、直补到户原则。雨露计划扶持政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紧密衔接,瞄准对象,支持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将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到人,做到应补尽补。
四、扶持对象和具体步骤
(一)扶持对象
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
(二)提供的资料
1.学生本人在校生证明(学籍证明)原件。证明需规范书写,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读院校、专业、学制、学校性质、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内容。
2.学生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社保卡姓名要和身份证、脱贫户、监测帮扶户截图的姓名一致)、防返贫系统截图。
3.为减轻基层负担,群众少跑路原则,及时高效的发放雨露计划补助,上学年秋季就读已享受雨露计划补助的学生春季只提供在校生证明,春季新纳入补助对象的学生提供资料和秋季一样(学生本人在校生证明或学籍证明原件、学生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防返贫系统截图)。
(三)工作步骤
1.补助流程: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后及时收集雨露计划补助相关证明材料,各乡(镇)要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和学校的宣传动员作用,做到应补尽补。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学生要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后及时开具在校生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并及时将在校生证明原件寄回家里,家长交村委会或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确定专人对所提交的资料严格审核,汇总立即交县农业农村局复审、县农业农村局复审后,将拟补助学生名单反馈给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由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在学生所在行政村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将完成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等相关工作。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2.公示监督。经审核后的人员名单为拟补助人员名单,要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以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照片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核实。
3.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扶贫项目管理”及“雨露计划+”模块中,将已经获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和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当年毕业生及时更新就业信息,实现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统计。
(四)补助标准
结合我县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根据省农业农村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开办发〔2019〕197号)要求,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按每生每年3000元(春季1500元、秋季1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五)时间安排
春季入学的各乡镇要在每年3月20号之前,秋季入学的在每年10月30号之前完成资料收集、审核、公示后立即交县农业农村局复审、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等相关工作。
五 、职责分工
(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与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情况,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贫困家庭(含监测帮扶户)新成长劳动力学籍比对及人工校验,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
(二)县教育局,利用学生学籍系统,做好贫困家庭(含监测帮扶户)新成长劳动力就读中、高职院校的学籍比对工作,宣传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扶持政策,为贫困家庭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保证职业教育质量。
(三)县人社局,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加大与东部协作省市的劳务协作力度,促进贫困家庭(含监测帮扶户)新成长劳动力毕业后尽快实现就业,做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四)各乡镇负责摸底排查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情况,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开展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学籍比对及人工校验,确定补助对象的审核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将已经获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和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要把推进雨露计划作为促进我县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就业的重要抓手和工作内容,切实抓细抓好。
(二)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监督,严格操作程序,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责。
(三)强化宣传动员。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和学校的宣传动员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引导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采取多种方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宣传国家政策和雨露计划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雨露计划行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