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5〕3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五年市级第一、二、三批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4〕67号)、《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4〕68号)、《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4〕69号)文件精神,市级共下达我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5万元,其中: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885万元,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350万元,市级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300万元。
在本次市级三批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建议方案中,我局严格按照指标文件中明确的资金支持重点,紧扣《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振兴〔2024〕18号)中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甘农财发〔2024〕57号)文件要求,立足2025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经过认真筛选、精心谋划,拟将资金重点安排用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其他产业项目、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等项目,项目计划已经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资金安排计划
计划安排2025年市级第一、二、三批财政衔接资金1535万元。重点包括以下2项建设内容。(具体项目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1.产业发展项目安排943.55万元,其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50万元,林果业培育项目413.55万元,其他产业项目180万元;
2.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安排591.45万元。
二、工作要求
1.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各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要求,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内容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规范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实操手册2.0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16号)相关要求,各乡镇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把项目入库、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全流程规范化操作关口,切实提高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等资料,第一时间报送县财政局开展投资评审,县财政局要按省定时限要求出具财政预算评审意见。
3.明确衔接资金项目主体责任。项目资金按照“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监管实施。
4.建好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完善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137号)文件精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力度,建立联农带农“两个台账”(明细台账、汇总台账),“两个台账”建立情况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5.加快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抢抓时机,项目计划文件下达后,要抓紧开展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最大程度用好施工季节,确保所有项目如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并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报账进度,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
6.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使用资金。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甘发改赈迁〔2021〕1号)文件要求,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监测对象、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各类报告中要对用工计划包括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情况等予以说明,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7.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计划文件印发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必须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公示。要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告,确保资金项目计划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8.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信息录入。要全面落实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应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应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实施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同时要及时将衔接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包括资金到账、项目安排、实施过程等情况。
附件:张家川县2025年市级第一、二、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