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牧务发〔2024〕46号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龙山镇饲料玉米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山镇人民政府:
《龙山镇饲料玉米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7月8日
龙山镇饲料玉米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好畜牧扩量提质行动,促进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4年中央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稳粮、兴经、扩饲、强畜”的发展思路,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扩量提质为主攻方向,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饲料玉米种植,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积极性,构建粮草兼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新型农牧业结构,加快现代饲草产业发展进程,促进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地点及面积。在龙山镇四方村实施饲料玉米种植补助项目,种植面积1000亩。
(二)实施主体。纳入项目库的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畜牧龙头企业、种养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
(三)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龙山镇2024年饲料玉米种植补助项目资金来源于2024年中央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共投资20万元,每亩补助200元。
(四)补助方式。以资金补助的方式直接奖补给种植主体。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龙山镇召开安排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按照项目库申报的实施主体,明确种植地块及面积,附图标和土地流转花名册。
(二)核查验收。项目验收具体由龙山镇负责,核查实施主体的种植面积,并填写《张家川县2024年饲料玉米种植补助项目乡镇自验表》(详见附件1)等相关表册,将验收结果上报县畜牧中心,申请县级验收。验收采取现场测量,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作为报账的主要依据。验收完成后在相关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资料上报。补助项目采用报账制,龙山镇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一是乡镇完备报账资料(详见附件2),严格报账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二是龙山镇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报账资料准确无误;三是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附件格式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账完成后,乡镇、村委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县畜牧中心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上报联农带农台账。
(三)绩效评价。县畜牧中心根据项目绩效考核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评价,按时向县财政局提交绩效目标申请表、运行情况监控表,开展绩效自评。龙山镇配合统计相关数据和调查,所有绩效目标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归档保存。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龙山镇政府和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补助对象种植积极性。特别是在自验种植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按照“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本项目由龙山镇负责实施,并确保种植的饲料玉米能全部全株收贮。县畜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验收及资金拨付。
(三)健全利益连接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力度,建立联农带农明细台账(详见附件3)。务必坚持支持经营主体力度与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数量和效果相匹配,“两个台账”建立情况将作为日常监管检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