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4〕19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二〇二四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4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文件下发后,各类项目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开展,预期实施进展顺利。但在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农户意愿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个别项目存在结余资金。经县财政局摸底并对接县直相关部门,共涉及资金317.06万元。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对上述资金予以重新安排,该重新安排情况已经县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定,现予以下达,请抓好项目落实。
一、资金安排计划
重新安排东西协作资金317.06万元,重点包括以下3项建设内容。(具体项目明细详见附表)
1.产业发展项目。安排274.57万元用于实施产业发展项目;
2.“百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安排22.49万元用于实施“百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3.防返贫保险项目。安排20万元用于实施防返贫保险续建项目。
二、工作要求
各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管好用好东西部协作资金。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建设,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务必落实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