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字〔2024〕71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张家川县2024年中央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济作物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中心:
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O二四年中央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锚定农业强县建设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总抓手,围绕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象精准,程序规范,监管有力,提高效益,助农增收”的原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持三类户、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建立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原夏菜、中药材、火麻、菌类产业,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促进产业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到户种植业三类户补助项目
(1)高原夏菜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平安乡铁固村1户种植高原夏菜8亩,每亩补助600元,补助0.48万元。
(2)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3乡镇投入4.76万元三类户种植中药材28亩,每亩补助1700元,其中:张家川镇杨川村3户种植黄芩9亩,补助1.53万元。大阳镇1户种植黄芪10亩,补助1.7万元;张棉驿乡上蒋村2户种植冬花9亩,补助1.53万元。
(3)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马鹿镇堡梁村1户种植火麻2亩,每亩补助400元,补助0.08万元。
(二)绿色标准化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1)中药材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投入158.64万元在6乡镇种植中药材1906亩。其中:马关镇650亩58.5万元(上河村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红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黄芪100亩补助9万元,小马养殖家庭农场种植黄芪200亩补助18万元,庙湾村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亿亩田家庭农场种植黄芪300亩补助27万元,庙湾村兴禄合作社种植黄芪50亩补助4.5万元)。闫家乡630亩36万元,130亩半夏19.5万元(王坪村博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半夏80亩补助12万元,朝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半夏50亩补助7.5万元),500亩林下经济中药材16.5万元(张家川县回族自治县嘉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知母200亩,补助6万元,张家川县振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金银花200亩、板蓝根100亩,补助10.5万元)。川王镇130亩19.5万元,冯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半夏130亩补助19.5万元。张棉驿乡446亩40.14万元,冬花220亩19.8万元(庙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冬花70亩补助6.3万元,周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冬花100亩补助9万元,田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冬花50亩补助4.5万元,盘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独活226亩补助20.34万元)。梁山镇50亩4.5万元,斜头村泽礼鑫农种养殖家庭农场种植独活50亩补助4.5万元。
(2)火麻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投入374.48万元,在2乡镇种植火麻9362亩,亩补助400元。其中:
投入323.68万元,在马鹿镇辖区61个经营主体种植火麻8092亩。白杨村种植770亩,其中丰博泰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火麻300亩补助12万元,祥龙济贫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火麻300亩补助12万元,白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火麻170亩补助6.8万元。宝坪村种植477亩,其中宝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77亩补助7.08万元,陇上丝路牧业合作社300亩补助12万元。堡梁村种植581亩,其中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云峰大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堡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0亩补助3.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仕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补助1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牧农鑫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51亩补助6.04万元。草川村种植320亩,其中草川村豪爽养殖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草川村牧丰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草川村农博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马热买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50亩补助2万元,草川村丰杰合作社70亩补助2.8万元,草川村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50亩补助2万元。大滩村种植577亩,其中大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65亩补助6.6万元,广汇种养殖合作社62亩补助2.48万元,启隆种养殖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荣牧旺养殖家庭农场300亩补助12万元。陡崖村种植704亩,其中张家川县马鹿镇陡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40亩补助9.6万元,号冠家庭农场300亩补助12万元,鸿发展种养殖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永恒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14亩补助4.56万元。花园村种植50亩,其中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金川村种植1390亩,其中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继荣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补助1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驰骋合作社300亩补助1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亮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宜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甘肃鑫宏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00亩补助1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宇大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亩补助4万元,金钏盛泰养殖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金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40亩补助9.6万元。康王村种植180亩,其中浩丰六喜合作社80亩补助3.2万元,裕康源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康胜牧源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林峰村种植250亩,其中林霖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火麻50亩补助2万元,马鹿镇林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火麻50亩补助2万元,金牧鹏家庭农场种植火麻50亩补助2万元,荣耀家庭农场种植火麻50亩补助2万元,益品牧山家庭农场种植火麻50亩补助2万元。龙口村种植510亩,其中田园旺农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补助12万元,马鹿镇龙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60亩补助6.4万元,慨旺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牌楼村种植1048亩,其中牌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18亩补助4.72万元,白鹿种养殖合作社300亩补助12万元,鹏盛源种植家庭农场144亩补助5.76万元,琦萃家庭农场110亩补助4.4万元,胜荣通种植农场76亩补助3.04万元,金塘养殖家庭农场300亩补助12万元。韩河村种植348亩,其中韩河田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亩补助4万元,韩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98亩补助3.92万元,红源养殖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振益养殖家庭农场100亩补助4万元。长宁村种植火麻432亩,其中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长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20亩补助4.8万元,鸿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20亩补助4.8万元,长宁村聚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仁禾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香饽饽麻类种植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92亩补助3.68万元。石庄科村种植350亩,其中石庄科养殖合作社300亩补助12万元,石庄科股份经济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俊德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105亩补助4.2万元。
投入50.8万元,在闫家乡种植火麻1270亩。其中:甘肃亿兴农业有限公司种植300亩补助12万元,甘肃红田农业有限公司种植300亩补助12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星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200亩补助8万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炫牧原种养殖农场种植200亩补助8万元,后山村源溪种植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王坪村启动种植专业合作社70亩补助2.8万元,草川梁村得益源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草川梁村丰瑞达家庭农场50亩补助2万元,付堡村金来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0亩补助2万元。
(3)羊肚菌种植补助项目。投入8.4万元,在2乡镇种植羊肚菌42亩,亩补助2000元。其中:刘堡镇甘肃禾润亿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12亩补助2.4万元,胡川镇甘肃盛硕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种植30亩补助6万元。
(4)菌类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投入21万元,在4乡镇种植菌类21万棒,每棒补助1元。其中:龙山镇马黑曼村佳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棒补助5万元,大阳镇梁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万棒补助2万元,刘堡镇甘肃禾润亿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万棒补助10万元,恭门镇毛磨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万棒补助4万元。
(5)高原夏菜种植基地补助项目。投入7.2万元在连五乡马咀村种植高原夏菜(辣椒)120亩,亩补助600元。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入库。严格自主申报、村级核查、乡级审核程序,把热心、真种和有发展计划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补助对象,并报乡镇审核。乡镇审核后,将拟补助对象、种植面积、补助资金申报表报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备案。
(二)核实报审。一是县经作站适时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申报乡镇,查看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地块,核实面积,防止虚报、谎报、套取现象发生;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召开项目核实情况意见反馈会和入库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自职责,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实施项目提出要求;三是乡镇对反馈会上提出的短板弱项再次和村级对接,使申报的项目真实、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申报项目,并做绩效目标申报,报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审核。
(三)公示公告。计划文件印发后,主管部门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确保项目计划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业务单位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为补贴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查苗、中耕除草,培土施肥,病虫害防治,适时收获,分级贮藏等关键技术,提供销售信息,解决疑难问题。
(五)乡镇自验。乡镇成立自验领导小组,逐一对辖区内享受衔接补助资金补助项目种植面积进行自验,形成验收意见,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六)资料上报。乡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项目资料的搜集审核,确保各级检查督查过关。补贴对象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乡镇村负责人要对各类资料严格把关,保证资料逻辑的一致性和上报的及时性,且对真实性负责,上报资料分佐证资料及财务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发票由合作社、家庭农场法人签字支付后复印,复件乡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所有资料电子版、纸质版按附件清单报县经作站审核,不合格者退回再次上报,直至符合报账要求为止。同时,上报联农带农明细台账及土地流转费、务工工资支出银行流水。
(七)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小组,对申报主体种植面积进行抽查验收,基地抽查比例不少于30%,到户不少于15%。
(八)资金拨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苗木、种子、化肥、地膜、农药的购买,乡镇要积极引导补助对象,严格按照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好资金,县级验收合格,上报资料准确,县农业农村部门业务单位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补助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补助对象种植积极性。特别是在自验种植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弄虚做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车、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内容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明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按照“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到户类种植项目、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由涉及乡镇负责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
(五)建好联农台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力度,建立“两个台账”(明细台账、汇总台账)。务必坚持支持经营主体力度与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数量和效果相匹配,“两个台账”建立情况将作为日常监管检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加快项目进度。要抢抓时机,及早启动实施项目,保证质量,及早收集报账资抖,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
(七)严把公示环节。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要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八)强化绩效管理。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九)及时录入信息。要及时将衔接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包括资金台账、项目安排、实施过程等情况。
附件:1.佐证资料
2.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到户补助资金项目报账申请单(一式两份)
11.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种植基地补助项目资金申请表
12.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种植基地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13.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种植基地补助项目资金拨付汇总表
14.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种植基地补助项目乡镇自验表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