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字〔2024〕39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张家川县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济作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重点任务,实现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实施农民增收行动。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O二四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2号)、《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O二四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锚定农业强县建设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总抓手,牢牢守好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围绕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象精准,程序规范,监管有力,提高效益,助农增收”的原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持三类户、脱贫户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建立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火麻、新建塑料大棚、高原夏菜(大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生产,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促进产业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到户种植业补助项目
1. 三类户
(1)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马鹿镇、闫家乡2乡镇投入7.18万元,用于三类户种植火麻179.5亩,每亩补助400元。在马鹿镇投入6.58万元为15村58户三类户种植火麻164.5亩。其中白杨村6户17亩、草川村3户10亩、大滩村6户19亩、陡崖村1户3亩、韩河村6户18亩、金川村11户20亩、林峰村1户5亩、龙口村3户5亩、宝坪村6户17.5亩、堡梁村3户7亩、牌楼村2户10亩、石庄科村3户15亩、寺湾村2户3亩、长宁2户5亩、康王村3户10亩;在闫家乡投入0.6万元三类户种植火麻,其中大场村3户15亩。
(2)高原夏菜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梁山镇阳洼村15户三类户种植高原夏菜(大蒜)7.5亩,每亩补助600元,投入0.45万元。
(3)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5乡镇投入9.52万元三类户种植中药材56亩,每亩补助1700元。在张家川镇投入5.1万元三类户种植中药材30亩,其中赵阳村10户30亩;大阳镇投入1.7万元三类户种植中药材10亩。其中:中庄村2户10亩;在梁山镇樱桃沟村投入0.51万元,实施种植中药材补助项目3亩;在平安乡投入0.85万元三类户种植中药材5亩,其中梨树村1户5亩;在张棉乡和平村2户三类户中药材柴胡种植8亩,共计1.36万元。
2. 脱贫户
(1)火麻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马鹿镇、闫家乡两乡镇投入51.36万元用于脱贫户种植火麻1284亩,每亩补助400元:其中在马鹿镇投入48.64万元为15村380户脱贫户种植火麻1216亩。其中白杨村35户69亩、草川村21户80亩、大滩村56户192亩、陡崖村5户17亩、韩河村25户88亩、金川村23户60亩、林峰村10户45亩、龙口村22户68亩、宝坪村29户102亩、堡梁村36户110亩、牌楼村35户110亩、长宁村26户90亩、寺湾村5户10亩、花园村8户15亩、石庄科7户35亩、康王村37户125亩;其中闫家乡投入2.72万元脱贫户种植火麻68亩,其中王坪村村2户8亩,大场村15户60亩。
(2)新建蔬菜大棚到户补助项目。在3乡镇投入2.4万元用于脱贫户新建蔬菜大棚3座,每座补助8000元。其中在恭门镇付川村投入0.8万元建设蔬菜大棚1座;在张棉驿乡投入0.8万元脱贫户新建蔬菜大棚1座,其中庙川村1户1座;连五乡投入0.8万元脱贫户新建蔬菜大棚1座,其中马咀村1户1座。(建设规格:长30米,宽8米,脊高2.5米,肩高1.4米,国际镀锌钢材,棚膜0.08mm,聚乙烯或聚氯乙烯)。
(3)高原夏菜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梁山镇投入3万元用于脱贫户种植高原夏菜(大蒜)50亩,每亩补助600元。
(4)中药材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在8乡镇投入61.37万元用于脱贫户种植中药材361亩,每亩补助1700元。其中:在张家川镇投入30.6万元脱贫户种植中药材180亩,其中赵阳村60户180亩;在马关镇投入0.85万元脱贫户种植中药材5亩,每亩补助1700元。其中:东山村1户5亩;在川王镇1村投入0.85万元脱贫户种植中药材5亩,其中王沟村5亩;大阳镇投入5.95万元脱贫户种植中药材35亩,其中:寨子村6户30亩,中庄村1户5亩;在梁山镇樱桃沟村投入2.89万元,实施种植中药材项目17亩;在平安乡投入15.3万元脱贫户种植中药材90亩,其中梨树村4户20亩,水泉村15户70亩;闫家乡投入0.85万元脱贫户种植中药材5亩,其中付堡村1户5亩;在张棉驿乡庙川村11户脱贫户种植中药材24亩,共计4.08万元。
(二)绿色标准化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马鹿镇设施农业建设补助项目。投资36万元。在马鹿镇长宁村张家川县鹏强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办地下室冬暖棚2座,占地面积4016平方米,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200元,补助资金36万元。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入库。严格自主申报、村级核查、乡级审核程序,把热心、真种和有发展计划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补助对象,并报乡镇审核。乡镇审核后,将拟补助对象、种植面积、补助资金申报表报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备案。
(二)核实报审。一是县经作站适时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申报乡镇,走访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逐项查看种植地块,听取意见,核实面积,防止虚报、谎报、套取现象发生;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召开项目核实情况意见反馈会和入库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自职责,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实施项目提出要求;三是各乡镇对反馈会上提出的短板弱项再次和村级对接,使申报的项目真实、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申报项目,并做绩效目标申报,报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审核。
(三)公示公告。计划文件印发后,主管部门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必须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公示,确保项目计划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业务单位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为补贴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查苗、中耕除草,培土施肥,病虫害防治,适时收获,分级贮藏等关键技术,提供销售信息,解决疑难问题。
(五)乡镇自验。各乡镇成立自验领导小组,逐一对辖区内享受衔接补助资金补助项目种植面积进行自验,形成验收意见,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六)资料上报。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项目资料的搜集审核,确保各级检查督查过关。补贴对象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乡镇村负责人要对各类资料严格把关,保证资料逻辑的一致性和上报的及时性,且对真实性负责,上报资料分佐证资料及财务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发票由合作社、家庭农场法人签字支付后复印,复件乡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所有资料电子版、纸质版按附件清单报县经作站审核,不合格者退回再次上报,直至符合报账要求为止。同时,上报补助资金支出流水、联农带农花名册及台账。
(七)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小组,对申报主体种植经济作物面积进行抽查验收,基地抽查比例不少于30%,到户不少于15%。
(八)资金拨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苗木、种子、化肥、地膜、农药的购买,各乡镇要积极引导补助对象,严格按照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好资金,县级验收合格,上报资料准确,县农业农村部门业务单位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补助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补助对象种植积极性。特别是在自验种植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车、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内容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明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按照“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到户类种植项目、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由涉及乡镇负责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自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
(五)建好联农台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力度,建立“两个台账”(明细台账、汇总台账)。务必坚持支持经营主体力度与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数量和效果相匹配,“两个台账”建立情况将作为日常监管检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加快项目进度。要抢抓时机,及早启动实施项目,保证质量,及早收集报账资抖,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
(七)严把公示环节。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要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八)强化绩效管理。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九)及时录入信息。要及时将衔接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包括资金台账、项目安排、实施过程等情况。
附件:1.佐证资料
2.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到户补助资金项目报账申请单(一式两份)
11.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种植基地补助项目资金申请表
12.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种植基地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13.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种植基地补助项目资金拨付汇总表
14.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种植基地补助项目乡镇自验表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