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监发〔2020〕56号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开展生态环保、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行业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态环保、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行业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保,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行业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生态环保、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行业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生导向,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原则,做到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实现清理整顿彻底、监管无盲区、工作无死角的工作目标,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二、整治工作重点
(—)查处无污染防治措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等破坏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废旧物再生利用行业的无照无证经营活动。
(二)查处无照经营的加油站。
(三)查处无照经营的煤炭交易市场和民用散煤销售网点。
(四)查处无照经营的机动车维修点。
(五)查处涉及影响群众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无证无照经营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摸排(7月15至7月31日)。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和工作职责,制订具体措施,调配整合执法力量,对辖区经营户进行逐户排查,全面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的种类、数量和行业分布,力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底数清、情况明“。根据摸排情况,引导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许可证照。
(二)第二阶段:突出重点,集中整治(8月1日至8月31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对无证经营者逐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上门宣传法律法规和指导办证办照有关手续,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核准登记发证,促使其规范经营。对少数无视法律法规的”钉子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查处取缔。
(三)第三阶段:总结分析、巩固成效(9月1日至9月20日)。在排查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重点,突出容易发生安全隐患风险的行业领域,着力在发现、引导、处置以及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到无证照经营早发现、早处置、早引导,着力消除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盲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各所要将无照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列入当前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认真学习,树立职责法定监管理念。各所要认真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
(三)协同配合,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所要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业务指导,对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要积极引导其办理相关证照。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经营行为要组织开展查处,实现综合治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整治环境。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经营户守法经营,使无证经营属于非法行为的认识深入人心。要适时曝光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请于每月25日前和9月10日前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市场与网络经菅监督管理股马梅梅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