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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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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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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ybj/2024-00002 时间:2024-01-25 10:01:42 来源:县医保局    作者: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医药服务、价格和招标采购股)、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管股两个股室。核定县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14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主要承担全县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经办等服务职能。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73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0.44万元,增长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733.6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0.44万元,增长20%。其中:基本支出306.8万元,占42%;项目支出426.8万元,占58%。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0.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为670.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为2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0.44万元,增长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0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13万元、津贴补贴57.51万元、奖金46.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22.7万元、绩效工资11.07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92万元、奖励金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3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86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26.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8万元,增长0.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人均缴费补助资金增长。共包含6个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65.8万元,医疗救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1万元,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10万元,城乡居民办公经费预算10万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调查费预算5万元,网络维护经费预算5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2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部门统一调整提高包干公务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34.1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4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1: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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