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甘肃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张家川县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的实施办法》要求,我局组织专门人员,按照扶贫资产管理相关流程对我局2024年实施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进行了详实梳理汇总,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扶贫项目资产登记事项基本情况
经梳理汇总,我局2024年共计实施帮扶项目总投资8111.25万元,其中形成帮扶项目资产8003.95万元,占总投资的98.68%,均为公益性道路交通资产,具体项目坐落、范围、面积、类型、数量、受益范围、行业管制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扶贫项目资产登记事项权属状况
按照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负责监管的帮扶项目资产通过资产所在地乡村通告、组织人员会同乡村两级取证调查、依据政策规定审核把关等程序,经核定,我局帮扶项目资产状态良好,可颁证移交的有12个交通道路项目,不存在需第三方认定报废项目,根据《公路法》、《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养管责任划分“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严格按照《张家川县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在资产使用中,按照属地权属移交帮扶项目资产,由相应的养管主体履行日常管护工作。
三、异议处理
公告期内,相关人员或机构对我局资产登记事项提出异议、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我局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处理的结果书面告知异议方。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对异议内容及时开展调查并重新审核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告时限:15天
提出异议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联系电话:0938—7886321
附件:张家川县2024年度交通建设帮扶项目资金资产项目台账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