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站、队、室:
为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4日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车辆乘运人及其货物等渠道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达,保障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级相关疫情防控文件。
3.适用范围
在张家川县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卫生检疫或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永平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扇志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马凡恩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致红 党组成员
张全德 运管局局长
汪志文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俊林 天嘉集团张川汽车站站长
马革新 张家川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理
崔兆禄 张家川县星月客运有限公司经理
杨耀科 张家川县火车站站长
张琼佩 局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应急事宜,做好应急处置,研究解决对策,落实应对防范措施,避免疫情发生,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卫健局,并做好紧急处理。
2.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局办公室,由张琼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决策,履行应急值守和综合协调职责,并督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防控检查组、运输保障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教育组。
3.领导小组五个工作组职责
4.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督导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行业防疫工作统计和相关上报工作。
5.防控检查组:主要职责:督促检查指导客运企业、客运站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和登记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工具和场所的通风、消毒处理等工作。
6.运输保障组:主要职责:督促、协调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做好疫情期间旅客正常出行保障工作。督促、协调货物运输企业做好药品和医疗原材料及社会生产生活物品运输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7.应急保障组:主要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
8.宣传教育组: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预防、监测、预警响应和解除
1.预防
建立与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保障信息渠道畅通。按照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意见,在汽车站、火车站、星月公司等区域建立预警信息点,落实预案等应急准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监测
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工作机制,负有道路客运、铁路运输、城区公共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监管职责的企业,每日按时报告发热旅客的人数、确诊人数以及开展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等。
3.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相关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的值守制度;
(2)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告采取的特定措施、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按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意见,在汽车站、火车站等处建立预警信息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及时组织分析交通运输领域可能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作出必要的应急准备。
4.预警解除
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能发生或对交通运输行业造成的危害确认已经消除时,及时上报预警解除信息,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解除预警警报后,终止相关预警措施。
四、应对处置
1.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立即将事件信息报送局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小组报卫生健康局,同时报县应急局。
信息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类型、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报告方式可通过电话、传真、短信、邮件等方式报告。
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响应、指示或信息,按县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1)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以及乘运人员进行相应的卫生防疫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并提醒旅客不得乘坐未取得旅客运输经营资格的车辆,不得携带或者托运染疫行李和货物。
(2)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旅客检疫工作,在汽车站、火车站设置检疫站。设置临时隔离场所,防治扩散、传播。
(3)发现车辆近期曾经载运过疫情确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将有关情况通报县卫生健康部门。
(4)组织对驾驶人员、乘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疫情感染症状的,不得安排上车。
(5)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客运站点旅客体温检测,严厉打击违规站外上客。做好汽车站、火车站、星月公司车辆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加强对交通工具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
(6)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等能够及时安全运达。
4.响应结束
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已消除时,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发布应急响应终止决定,响应单位终止应急响应措施。
五、善后处置
1.征用补偿
各单位财产因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置概况、处置措施效果、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六、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在汽车站、火车站、星月公司组建应急处置队伍,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2.物资保障
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应急物资使用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合理调配和使用能力。紧急时,通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机制逐级上报协调解决。
3.资金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人员安全防护物资等需要。
4.交通运输保障
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卫生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卫生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的优先安排、调度和通行。
5.生活保障
要做好参加应急处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积极为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6.人员防护
要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7.教育培训
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面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乘运人员等的卫生防疫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活动,增强社会群众的防范意识。
七、 附则
1.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