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商发〔2025〕30号
张家川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5年“甘味”专柜(专区)建设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中心:
为提升张家川县“甘味”农特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特产品销售额,实现助农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五年财政投资评审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商务局
2025年8月11日
张家川县2025年“甘味”专柜(专区)建设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张家川县“甘味”农特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拓宽销售渠道,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五年财政投资评审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五年财政投资评审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23号)文件,下达财政衔接资金26万元,用于实施张家川县“甘味”专柜(专区)建设补贴项目。
二、资金用途及奖补标准
对在天水南站、天水火车站、天水机场、麦积山景区以及商超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租赁、宣传、上架展示展销张家川县农特产品的“甘味”专柜(专区)给予补贴。
三、申报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主体与县商务局签订的租赁协议;
5.申报主体需提供税务发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商务局要切实负起实施项目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做好项目全程协调指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确保项目工作有序推进,资金高效使用。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 “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在资金适用范围、拨付程序、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管理,全力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项目跟踪督促。县商务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工作任务和建设进度,县商务局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督查和调研,分析总结,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不断加快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