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商发〔2025〕29号
张家川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我县农特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积极性,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商务局
2025年8月11日
张家川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我县农特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积极性,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2025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中列支89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将我县农特产品销往甘肃省以外的国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直采直供基地)、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2.企业(直采直供基地)、合作社等必须有直接或间接联农带农人口。
三、奖补标准
按照企业(直采直供基地)、合作社等销往甘肃省以外的国内外的农特产品销售额进行奖补,销售额必须5万元以上,联农带农人数30人以上。奖补根据企业(直采直供基地)、合作社等的销售金额进行排名,按从高到低次序确定奖补标准。
四、申报需提供材料
1.企业(直采直供基地)、合作社等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能够印证产品销售的税务发票(报关单)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的联农带农花名册;
4.申报奖补申请报告;
5.申报承诺书(对以上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有关要求
1.县商务局负责对我县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直采直供基地)、合作社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好奖补政策的相关解释工作;负责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直采直供基地)、合作社等,落实奖补资金的发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企业(直采直供基地)、合作社等提供的联农带农花名册进行审核。
2.申报企业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张家川县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3.申请企业(直采直供基地)、合作社等必须如实提交相关佐证资料,严禁伪造资料套取奖补资金,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补资格,奖补资金已经拨付的予以追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
1.张家川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项目资金申报表
2.张家川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联农带农花名册
3.张家川县2025年消费帮扶奖补项目申报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