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商发〔2025〕22号
张家川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5年农特产品经销企业参加国资委“兴农周”“聚力行”
及各类农特产品展销活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中心:
为拓宽我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特产品销售额,推动我县农特产品经销企业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展销活动,助力我县农特产品“走出去”,进一步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增加我县农特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群众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5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18号)精神,特制定《张家川县2025年农特产品经销企业参加国资委“兴农周”“聚力行”及各类农特产品展销活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对照项目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商务局
2024年6月24日
张家川县2025年农特产品经销企业参加国资委“兴农周”“聚力行”
及各类农特产品展销活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农特产品“走出去”,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群众增收,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5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5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18号)文件下达资金8万元,用于对参加展示展销我县农特产品线上线下活动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等经营主体给予补贴,重点为参与国资委“兴农周”相关活动的主体。
二、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2025年1月份以来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展示展销我县农特产品活动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等经营主体,重点为参与国资委“兴农周”相关活动的主体。
(二)补贴标准
1.对参加展销活动所产生的住宿、交通、展位、产品损耗等费用给予补贴。
2.补贴总金额为8万元,补贴资金从中央定点帮扶资金中列支,补完为止。
三、补贴申报及资金拨付
(一)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需向商务局报送如下资料:
1.企业或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或合作社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能够证明参加展销活动的现场照片、费用发票等相关印证资料;
5.张家川县2025年农特产品经销企业参加国资委“兴农周”“聚力行”及各类农特产品展销活动补贴项目申报审批表;
6.张家川县2025年农特产品经销企业参加国资委“兴农周”“聚力行”及各类农特产品展销活动补贴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审核及资金拨付
申报主体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县商务局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根据申报主体提交资料的顺序进行补贴,补完为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本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内需、活跃县域商业经济。县商务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严格申报流程。申报主体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按时、准确提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县商务局要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全程规范有序。
(三)强化责任追究。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交易单数量、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取消申请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责任。
(四)加强档案管理。建立专项档案,将申报主体基本情况材料、申请材料、资金拨付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1:张家川县2025年农特产品经销企业参加国资委“兴农周”“聚力行”及各类农特产品展销活动补贴项目申报审批表
附件2:张家川县2025年农特产品经销企业参加国资委“兴农周”“聚力行”及各类农特产品展销活动补贴项目申报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