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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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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商发〔2024〕26号 张家川县商务局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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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swj01/2024-00028 时间:2024-06-12 15:30:33 来源:商务局  作者:
 

张商发〔2024〕26号

张家川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对照奖补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优势,降低最后一公里物流成本,扩大农特产品网货销售的响力,提升全县网络销售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张家川县商务局

                                              2024年6月12日



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电商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农特产品网货销售,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4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要求

1.在张家川县持有《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住所)的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经营主体。

2.补贴只针对于2024年以来,将县内农特产品销往外地的经销主体。

3.同一快递单号,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合作社、个体户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二)经费安排及补贴标准

1.邮费补贴总金额为30万元,补贴资金从东西协作资金中列支,资金补完为止。

2.对申报主体实际所产生的寄递邮费按照每单3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申请、审核及资金拨付

(一)资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审报表》;

4.2024年度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寄递情况(各申报主体或者快递公司后台导出的快递发货数据Excel表,其中包括:收货人、收货人地址、交易时间、交易支付订单号、快递单号等信息。快递公司后台导出的快递发货数据需加盖快递公司印章,申报主体需法人签字并盖章);

5.《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承诺书》;

6.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及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审核及资金拨付

申报主体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对提交的资料按照补贴标准进行研究审核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主体方可纳入邮费补贴范围。补贴资金根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资料顺序进行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快递物流邮费补贴工作对于促进主导产业增长、企业转型线上、发展电子商务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商务局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起步顺利、进展良好、按期完成。

(二)严格申报流程。申报主体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按时、准确提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强化责任追究。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交易单数量、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取消申请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责任。

(四)加强档案管理。建立专项档案,将申报主体基本情况材料、申请材料、资金拨付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

本方案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资金补贴发放结束后终止。

附件:

1.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审报表

2. 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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