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商发〔2024〕26号
张家川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对照奖补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优势,降低最后一公里物流成本,扩大农特产品网货销售的响力,提升全县网络销售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张家川县商务局
2024年6月12日
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电商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农特产品网货销售,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4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要求
1.在张家川县持有《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住所)的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经营主体。
2.补贴只针对于2024年以来,将县内农特产品销往外地的经销主体。
3.同一快递单号,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合作社、个体户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二)经费安排及补贴标准
1.邮费补贴总金额为30万元,补贴资金从东西协作资金中列支,资金补完为止。
2.对申报主体实际所产生的寄递邮费按照每单3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申请、审核及资金拨付
(一)资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审报表》;
4.2024年度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寄递情况(各申报主体或者快递公司后台导出的快递发货数据Excel表,其中包括:收货人、收货人地址、交易时间、交易支付订单号、快递单号等信息。快递公司后台导出的快递发货数据需加盖快递公司印章,申报主体需法人签字并盖章);
5.《张家川县农特产品快递邮费补贴承诺书》;
6.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及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审核及资金拨付
申报主体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对提交的资料按照补贴标准进行研究审核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主体方可纳入邮费补贴范围。补贴资金根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资料顺序进行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快递物流邮费补贴工作对于促进主导产业增长、企业转型线上、发展电子商务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商务局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起步顺利、进展良好、按期完成。
(二)严格申报流程。申报主体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按时、准确提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强化责任追究。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交易单数量、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取消申请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责任。
(四)加强档案管理。建立专项档案,将申报主体基本情况材料、申请材料、资金拨付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
本方案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资金补贴发放结束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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