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20) 8号)有关要求规定,现将张家川县2023年度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下达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376万元(甘财农〔2022〕111号)
(1)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2011万元;
(2)山洪灾害防治608万;
(3)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361万元;
(4)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21万元;
(5)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水资源管理) 15万元;
(6)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节水补助) 45万元;
(7)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5万元;
(8)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00万元。
二、提前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438万元(甘财农〔2022〕120号、甘水财务发〔2023〕17号)
(1)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228万元;
(2)山洪灾害防治210万。
三、省级水利发展资金32万元(甘财农〔2023〕9号)
(1)小型水库维修养护30万元;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万元。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