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切实解决水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水平,根据省、市法治建设与行政执法工作部署,我局围绕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土保持等核心职能,扎实推进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行政执法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执法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将水行业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例会核心学习内容,实现领导班子与执法人员学法全覆盖。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年组织集中学习培训4次,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疑难问题答疑。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执法培训与业务交流,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水平与履职能力。
(二)健全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清单,构建“党组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层层落实”的执法工作格局。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完善执法人员日常监督与考核评价机制,将执法表现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引导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执法案卷标准化、流程规范化。
(三)聚焦重点领域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 常态化执法巡查监管
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全年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45余人次,巡查河道1000余公里,实现重点区域监管全覆盖。开展涉水领域执法检查8次、联合执法3次,下发巡查监管通知、工作提醒和督办函22份,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起,交办执法发现问题8个,全部整改完成。
2. 水资源管理执法
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与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用水全流程监管,全年开展取用水现场监督检查15次,下发限期办理取水许可通知书12份、整改通知书3份,完成水资源论证审查12次,办理取水许可证9家、备案批复3家,有效规范取用水行为。
3. 水土保持执法监管
一是严格审批监管,规范方案审批流程,全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件,审批合格率100%;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在建项目巡查检查20余次,整改问题5个。二是强化执法征管,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4.17万元;开展执法行动20余次、电话监督50余次,下发执法文书30余份,约谈企业负责人2次;开展市县联合执法,检查重点项目3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深化遥感监管,复核水利部图斑14个,认定违法违规项目5个并全部销号,较2024年下降50%,监管精准度显著提升。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为契机,在市、县级媒体宣传报道6次。创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开展专题宣传10场,制作宣传展板10个,悬挂标语30余条,发放《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节水倡议书、法律法规读本等资料1.3万余份,发放宣传品1500余个。结合水土保持监管开展专题宣传3场,发放资料3000余份,有效提升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守法意识,为严格执法营造共治共享氛围。
二、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与执法能力仍有短板
部分干部职工重业务、轻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水事问题能力不足,自主学法主动性不强;部分建设单位及项目业主水土保持法治观念薄弱,拖延或拒绝方案编制、规费缴纳,增加执法推进难度。
(二)普法宣传精准性与实效性不足
普法仍以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形式为主,新媒体运用不足,线上宣传平台建设滞后;针对企业、农户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够,宣传内容与方式针对性不强,群众涉水法律知晓率有待提升。
(三)执法队伍与保障能力存在薄弱环节
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均衡,专职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部分人员在复杂案件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能力欠缺;执法设施设备、交通工具更新不及时;受外部因素影响,部分案件执法不严,水土保持方案报批、“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规费征收与监测监管难度较大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对象广、情况复杂,缺乏有效制约手段;部分单位不理解、不配合征收工作,推进困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流于形式、数据报送不及时不完整,影响监管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主要措施
(一)强化执法能力提升,锻造专业执法队伍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水法律法规学习,采取“线上+线下”“案例教学+现场实训”模式,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与执法实务。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执法人员“传帮带”,培育专业化执法骨干,全面提升依法执法、规范办案能力。
(二)健全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细化执法流程与裁量标准。加大执法设备投入,更新执法装备与交通工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增强执法社会基础
搭建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开展“云普法”与“以案释法”活动,全年不少于10次。针对不同群体定制个性化普法内容,深化“法律七进”成效,建立长效普法机制,提升公众涉水法治意识,减少执法阻力。
(四)强化协同监管执法,压实执法工作责任
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考核,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严肃追责问责。畅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完善水事违法行为举报机制。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及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健全信息共享、联合审批、协同监管、案件移送机制,形成治水护水执法合力。
(五)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提升执法治理效能
加大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遥感监管与智慧水保建设,推动数据共享与精准监管。优化规费征收方式,加强政策解读与引导,破解征收阻力。严格水土保持监测监管,督促项目单位规范开展监测、如实报送数据,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
今后,我局将持续扛牢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正视问题、补齐短板,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水能力,为县域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