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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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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发〔2025〕61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关于天水新义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线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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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swj/2025-00069 时间:2025-08-25 16:55:07 来源:张家川县水务局  作者:
 

张水发〔2025〕61号

张家川县水务局

关于天水新义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线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天水新义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办理天水新义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取水许可的报告》(天古建发〔2025〕01号)及有关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专家对《天水新义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意见,现将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的取水许可申请,同意你公司在清水河支流南河冯塬村段右岸Ⅰ级阶地龙山镇南街村南街11号院内取用大口井水作为生产用水,大口井坐标:东经:106°04′43″;北纬:35°01′41″,井径1.5米,井深6米。本项目生活用水每人每天用水量约为80L,符合《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生活用水定额管理要求;混凝土用水约0.19m3/m3(产品),低于《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行业通用值,符合定额用水管理要求。项目取水保证率90%,日最大取水量82m3,年用水量为2.2万m3

二、待取水设施核查验收合格后新发取水许可证。

三、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你公司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四、你公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到期后将按规定予以注销。

五、你公司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健全用水台账,严格控制用水定额,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提交年度用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六、本项目若出现水源类型或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标的、取水方式等重大变更,应按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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