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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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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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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zjj/2023-00010 时间:2023-09-15 10:39:38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2022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发展和管理住宅及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县房地产业管理的办法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负责落实我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政策。

二、机构设置

    张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经费独立核算。核定编制16人,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21年初单位实有人数16人,退休4人。

    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设机构有(1)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会议织、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青、妇和职工教育培训以及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工作的事务;按党总支部署抓好全局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工会、青团工作;协助其他各股(室)工作。(2)项目办,负责拟定我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承建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管理等方面的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共开工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配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3)产权交易股,负责各类房屋的产权产籍交易管理和资料审核工作;负责个人和单位建房的报建确权审批工作;负责产权产籍的整编管理和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4)廉租办,负责拟定我县住房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以及申报全县住房保障建设项目;负责制定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廉租住房的租赁、租金补贴的审批和发放以及廉租住房纠纷等工作。(5)市场监管股,负责县域房地产市场交易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房产交易机构、中介机构、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批工作;监督检查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依法组织查处违法事件。(6)物业办,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参与制定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负责县域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工作。(7)房管股,负责直管公房的分配、租赁、借拨、征租、维修管理以及住房解困工作;负责县域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613.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840.3万元,增长464.8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领导配备齐全,项目资金申报正常,保障房销售款催缴力度较大,正常支付了项目资金,导致变动幅度较大。(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710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66万元,占2.52%;其他收入26426.11万元,占97.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463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68万元,占0.90%;项目支出24418.90万元,占99.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8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53.67万元,增长198.12%。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领导配备齐全,项目资金申报正常,人员经费正常增资,追加了部分专项业务费,正常支付了项目资金,导致变动幅度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67万元,增长154.45%。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领导配备齐全,项目资金申报正常,人员经费正常增资,追加了部分专项业务费,正常支付了项目资金,导致变动幅度较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对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职工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对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领导配备齐全,项目资金申报正常,人员经费正常增资,追加了部分专项业务费,正常支付了项目资金,导致变动幅度较大。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的生活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领导配备齐全,项目资金申报正常,正常支付了项目资金,导致变动幅度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1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54.77万元、津贴补贴80.35万元、奖金4.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4万元、住房公积金10.08万元;退休人员取暖费1.35万元、驻村帮扶队员生活补助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公用经费:49.56万元,主要是:办公费12.05万元、印刷费6.69万元、手续费0.17万元、水费1.01万元、电费6.45万元、邮电费3.89万元、差旅费0.37万元、维修(护)3.54万元、租赁费4.61万元、劳务费8.2万元、工会经费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83万元,增长764.35%,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承担项目任务大,增加了专项业务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83万元,增长764.92%,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承担项目任务大,增加了专项业务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0.00万元,本年支出1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是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对本部门承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补助。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保障性住房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项目运行效果良好。决策层面:项目立项必要且充分,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项目资金分配较合理。管理层面:资金管理到位、及时,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管理制度制订全面,但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单位各部门职责划分明确,实施过程较好。产出层面:各项产出数量、质量和时效均达到目标值要求,成本控制有待加强。效果层面:城镇居民满意度普遍较高,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附件3。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保障性住房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保障性住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5万元,执行数为246.66万元,完成预算的78.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运行较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导致资金拨付滞后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着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老旧小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总分96分,其中资金管理26分,项目管理10分,产出效益60分。下达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74万元, 其中中央资金66万元,省级资金8万元。执行数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运行较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带动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导致资金拨付滞后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着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4、附件5。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2:张家川县2022年保障性住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张家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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