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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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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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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zjj/2023-00009 时间:2023-09-15 10:24:41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2022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执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市政管理、房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市政管理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执行房地产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执行房屋权属管理、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的规章制度。

3、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和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拟定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和报批农村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和报批全县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并监督实施。

4、负责工程设计质量、工程建设质量、工程检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实施标准。协助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5、负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材质量的职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责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备案的相关制度,负责供水、供热等公用设施建设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

6、指导和管理县城供热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市政、环卫、照明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

7、依法对城市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人防设施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政府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站、环卫所;在职人员62人,其中公务员12人,事业人员50人,退休人员14人。属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208.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873.2万元,增长36.19%,主要原因是新增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处理项目、张家川县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张家川县城区供热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张家川县城区供水备用水源地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220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47.77万元,99.3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0.00%;事业收入0.00万元,0.00%;经营收入0.00万元,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0.00%;其他收入361.04万元,0.6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220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03万元,1.48%;项目支出51436.78万元,98.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0.00%;经营支出0.00万元,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847.7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3735.59万元,增长36.04%。主要原因是新增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处理项目、张家川县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张家川县城区供热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张家川县城区供水备用水源地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8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0.14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设计费、咨询费、项目编制等费等费用。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增加项目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未纳入年初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年初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4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8.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雨污管道分流一期项目、城区生态修复等项目。

6.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卫生间、城区绿化改造等项目。

7.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房抗震改造项目、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路网贷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房抗震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合计72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87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职级正常晋升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2.41万元、津贴补贴229.57万元、奖金19.5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5.3万元。

公用经费:4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6万元,增长105.08%,主要原因是工伤、医疗保险费用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5.58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1.04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7.67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取暖费15.83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7万元,增长105.08%,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下乡补助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组织开展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组织开展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89.8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1.8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14,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14,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区垃圾清理清运。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263.45万元,本年支出24263.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房屋征收补偿支出1972.45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出1241万元、棚户改造支出5000万元、城区供水扩容改造等项目支出1605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 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共涉及资金2681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2%。对2022年度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263.4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等级为“优”项目运行效果良好,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8个一级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级预算项目全年预算51075.72万元,全年支出51075.72万元。执行率100%1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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