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发展和管理住宅及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低收入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指导业主委员会设立、城市住宅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张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经费独立核算。核定编制13人,其中设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张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有:(1)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会议织、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青、妇和职工教育培训以及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务工作的事务;按党总支部署抓好全局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工会、青团工作;协助其他各股(室)工作。(2)项目办,负责拟定我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承建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管理等方面的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共开工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配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3)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各类房屋的产权产籍交易管理和资料审核工作;负责个人和单位建房的报建确权审批工作;负责产权产籍的整编管理和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4)住房保障办,负责拟定我县住房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以及申报全县住房保障建设项目;负责制定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廉租住房的租赁、租金补贴的审批和发放以及廉租住房纠纷等工作。(5)物业办,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参与制定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负责县域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工作。(6)房管股,负责直管公房的分配、租赁、借拨、征租、维修管理以及住房解困工作;负责县域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6723.39万元,比2021年5792.72万元增加930.67万元,增长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23万元,比2021年138.78万元减少27.55万元,降低19.9%,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资金6562.16万元,比2021年5603.91万元增加958.25万元,增长17%,增加的原因:2021年安排了202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支持当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2021年尚未支出结转至2022年。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6723.39万元,比2021年预算5792.72万元增加930.67万元,增长16%。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1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85万元,公用经费4.2万元。比2021年预算141.11万元减少29.06万元,降低20.6%,减少的主要原因:①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②2021年减少了专项业务费支出。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6611.34万元,比2021年预算5651.61万元增加959.73万元,增长17%,增长的主要原因:2021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尚未支出,年末结转到2022年预算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6611.34万元,全部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0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棚户区改造5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1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505.24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1149.98万元;
3、农林水支出0.8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571.24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04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90.1万元,本年预算50万元。主要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本单位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一致。
(二)培训费
2022年本单位未安排培训费预算,与2021年一致。
(三)会议费
2022年本单位未安排会议费预算,与2021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4.2万元,比2021年预算6.01万元减少1.81万元,降低30%,降低的主要原因:2021年末各类办公费用均实现支出,年末无结转,在职人员退休2人也减少了2022年人员公用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拟采购电脑3台,计划为我单位有关业务人员更新电脑设备,需财政补助1.5万元;打印机1台,需财政补助0.2万元;办公桌椅2套,需财政补助0.2万元;更换墨粉13次,需财政补助0.11万元;更换硒鼓3个,需财政补助0.09万元;办公纸张13箱,需财政补助0.22万元;零星办公用品需财政补助0.06万元;印刷及展板需财政补助2万元。2022年政府采购拟共计支出4.38万元,届时拟使用我单位2022年公用经费预算,不足部分申请县政府增加业务费支付上述采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年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80.6万元,全部是为保障机构运转所需办公设备,均处于使用状态。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张家川县 2022 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范围主要为一中、广播局、农机公司家属楼,房屋维修总建筑面积为 12500 ㎡,共 3 栋楼,改造户数共 112 户,项目总投资633.76万元。实施阶段分为:1、2021年11月-2021年12月,为可行性研究阶段;2、2021年12月-2022年2月办理前期手续;3、2022年2月-2022年3月,为招投标阶段;4、2022年3月-2022年10月,为项目施工阶段;5、2022年11月,为竣工验收阶段;5、2022年12月正式交付使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