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归口县住建局管理、负责全县市场建设工作,市场具体职责:
1、协调本县市场的规划、论证、筹资和建设,包括招商引资和对各类市场的新、扩、改建和维修。
2、负责市场内部的行业布局、出租出售和安排营业摊位,为经营者提供商品信息、物品寄存等服务。
3、收取设施租赁费、摊位费、信息费,仓储运输费及提供劳务性服务费,确保市场固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建立健全内部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承担对市场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5、建立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稳定,环境优美,秩序尽然。
6、配合市场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执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7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3个股室,即:办公室、市场管理股、财务股。
二、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444.6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44.66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63.19万元,增长57.98%,主要原因是支付农贸市场2013年度的工程款、农贸市场三期建设费用、临聘职工工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没有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没有。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没有变化,主要是没有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0.5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支出为446.2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25.6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53.76万元,下降19.24%,主要原因是工程支出从基本支出里面分解出来造成决算数减少。
项目支出220.5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79.58万元,增长56.44%,主要增长原因是解决支付2013年度工程220.58万元与上年有所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77万元,增长59.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77元,增长了59.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4.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23万元,增长59.25%;完成年初预算7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解决支付2013年度农贸市场工程款、2020年农贸市场建设费用及临聘职工工资增加。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432.53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建设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7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解决支付2013年度农贸市场工程款、2020年农贸市场建设费用及临聘职工工资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是没有教育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农林水支出1.96万元,主要是精准扶贫下乡队员生活补助。较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50%,主要是用于下乡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的原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3万元。去年我单位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5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1万元、津贴补贴21.1万元、奖金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5.4万元、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4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万元、印刷费3.29万元、咨询费7万元、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0.46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0.19万元、维修(护)费41.82万元、租赁费7.55万元、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73.58万元、委托业务费8.19万元、工会经费0.0942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为:没有公务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没有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同期较上年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33万元,比上年减少68.47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2020年把张家川县农贸市场建设费从机关运行经费里面分解出来造成当年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辆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没有;固定资产原值642.056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20.0988万元,通用设备11.497万元17台,专用设备0.2086万元1台,家具用具2.728万元99张,无形资产7.524万元,土地使用权7014平方米。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较上年没有变化。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3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张家川县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57万元。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其中,对张家川县农贸市场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对张家川县农贸市场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57万元。其中,对农贸市场建设等部门整体支出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贸市场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或优、良、中、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57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42.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农贸市场管理机制。
张家川县农贸市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已投入使用群众满意度很好。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