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住建发〔2024〕25号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天水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住建领域火灾防控工作,我局制定了《张家川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张家川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据《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天水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住建领域消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统领,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全县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团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实做细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内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重点检查生活、施工用房的用火用电情况;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情况;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清理情况等。二是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如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源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配足、配齐移动灭火器材等。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尤其是对电(气)焊作业等重点岗位和动火岗位的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四是制订和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五是做好在建工程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见证取样复试工作,确保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使用外保温材料。各项目各责任主体应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将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日常质量安全监督范围,压实各方责任主体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涉及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施工作业燃气管线保护。各项目施工前应充分掌握作业范围内燃气设施情况,做好相关保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措施。二是加强项目食堂燃气管理,合理设置燃气使用空间,定期检查燃气储罐质量及安全报警装置等。三是县房产中心应加强公租房、廉租房消防管理,积极配合燃气管理部门开展的安全宣传、检查工作。
(三)从严守好消防审验安全红线。质监站、局行政审批股要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作为抓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做好消防审验各项工作。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消防审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审验制度。二是提升消防审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服务、送技术进企业活动,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要加强消防审验政策和标准规范宣贯,通过集中交底、微信推动等途径,帮助企业理解政策,了解规范,提前预控问题。三是要从严做好消防审验工作,坚持底线思维,通过压实各方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工程质量,守好消防安全红线。要重点做好新建项目消防车道标识标线施划监督管理工作,在组织消防验收时,要重点检查消防车道标识标线施划情况。
三、工作步骤
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上旬,全县各局属单位、机关各股室、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要督促各工程项目、公租房和廉租房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中旬至5月中旬,质监站、县房屋中心、局相关股室在组织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分别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
(三)集中攻坚阶段。5月底前,质监站、县房屋中心、局相关股室要按照工作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针对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和消防大队函告的相关问题,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攻坚整治。对影响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部位,及时督促整改;特别危险的,立即提请消防委研究,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超常管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四)巩固提升阶段。6 月中旬前,质监站、县房屋中心、局相关股室要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县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监站、县房屋中心、局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做实做细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压实责任。全县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监站、县房屋中心、局相关股室要充分激发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在动力,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燃气消防安全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审验工作制度、流程,规范审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