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3〕40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张家川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月5月26日
张家川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园林绿化水平,加强城市树木养管和保护,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县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名木保存了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孕育了自然绝美的生态奇观,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它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于保护自然与社会发展历史,弘扬先进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对县域内古树名木进行再普查和全面体检,对衰弱、濒危古树名木开展抢救性复壮,落实管护责任,打造“村树”文化,强化古树名木监管,推动全面保护、依法管理、科学养护,确保全县每一棵古树名木留得住、活得好、长得美,有效保护我县宝贵的古树名木自然资源。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普查工作
按照《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在全县所有乡镇、村庄全面、细致的普查,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将符合标准的树木,划入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后,由属地乡镇及时认定公布符合标准的古树名木,将其纳入保护名录,做到应查尽查、应定尽定、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执法局、各乡镇)
(二)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力度
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名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复壮复修。对已公布的古树名木及时进行挂牌保护,标志牌破损或已到使用寿命的要进行更新替换,并及时开展建档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执法局、财政局、各乡镇)
四、工作步骤
确定工作由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从2023年5月开始,到2023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一树一档,全面开展资源普查和体检(2023年5月30日前)。一是组织林业技术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实地开展一次对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树龄在80年(含)—99年的古树后续资源同步纳入普查范围。普查以乡镇为单位,逐村、逐组、逐株进行调查登记,主要是查清古树名木的种类、数量,对古树名木的经纬度、树高、胸径、冠幅、海拔、坡向、坡度等因素进行每木调查实地实测,拍摄古树名木全景和局部特写照片,填写《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按照古树名木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及时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认定、登记、建档、公示等基础工作,树龄达到500年以上的树木定为一级保护古树,树龄在300-499年的树木定为二级保护古树,树龄在100-299年的树木定为三级保护古树,树龄在80年(含)—99年的古树后续资源参照三级古树名木同等管理。建立全县完整的古树名木普查档案与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二是现场对每株古树名木进行体检,会诊把脉,制作保健卡。对古树名木生长势、采光、排水、土壤、周围植被等状况进行逐一调查,重点调查古树名木是否有病虫害、雷击、火灾、雪害等危害症状,是否有保护牌、护栏、支撑、封堵树洞、砌树池、树池透气铺装、避雷针等保护措施;是否有复壮沟、渗井、幼树靠接、土壤改良、叶面施肥等养护措施,将所有调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拍摄高清电子照片,按要求形成完整的表格、文字和影像电子资料,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甘肃省古树名木监管平台”。
(二)一树一员,全面落实管护单位和责任(2023年6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结合实际,就近遴选乡贤、达人、志愿者以及村组干部担任管护人,落实古树名木日常管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古树名木长在家门口,守在眼光里。管护责任人要建立日常管护日志与养护档案,档案包括每年的养护计划、日常养护记录、抢救复壮方案及实施记录等。变更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须报县自然资源局确认后,办理养护责任转移手续,以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三)一树一牌,全面实行挂牌保护。(2023年7月30日前)。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完善电子档案,为全县每株古树名木制作一张“身份证”标牌,并现场重新悬挂标牌,实行挂牌宣传、挂牌明示、挂牌保护。保护牌标明古树名木中文名称、学名、科名、树龄、保护级别、全省统一编号、公布单位、立牌时间等内容,扫描树牌上的二维码即可知道该树的重要信息及其文化故事。
(四)一树一策,全面加强复壮修复(2023年8月1日-2023年10月30日)。根据全县古树名木现场体检结果,及时进行内业整理汇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召开专题研讨会议,结合现场体检情况及拍摄照片,按照一树一策的原则,为每株古树名木制定复壮抚育方案,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有古树保护技术和经验的单位或专业队开展复壮工作。对因树体明显倾倒、树下封闭性硬铺装、病虫为害、树体中空腐烂等原因致使生存状况堪忧、濒危的古树名木,及时进行树体支撑加固,拆除树下硬铺装或地面打孔、挖穴及铺设通气管,综合防治病虫害,树洞防腐消毒封堵,开展抢救性复壮;对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采取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有害生物防治、树体防腐修补、枝条整理、安装避雷针等措施,有计划地分步开展复壮工作,逐步恢复其长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要不断借鉴国内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与成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公司的合作,提升养护管理、抢救复壮的科技水平。
(五)一树一景,切实加强日常科学管护。(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坚持定期巡查与管护责任人日常管护相结合,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改善古树名木的生长条件和环境,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有条件的村落和具有文化、景观打造空间的古树名木,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文化旅游等项目,积极谋划围绕古树名木共建休闲广场、绿色廊道等绿地空间,采取图文并茂、围栏保护、支撑拉索、砌坎驳岸、植绿美化等形式,挖掘古树历史文化底蕴,打造“村树”文化,实现一树一景。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张家川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立足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措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全县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组建保护管理专家库,建立专家咨询组,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有关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三级古树名木由县级管理的原则,县政府将古树名木的管护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统筹用于古树名木普查、鉴定、建档、挂牌、日常养护、保护设施建设以及宣传、培训等开支;对每年抢救性复壮、常规性复壮经费按需列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认养、捐助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的管护,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将古树名木保护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相结合,以管护古树名木的方式履行植树义务。
(四)加强巡查检查。依法依规履行保护管理职能,为古树名木生存抢占基本空间,对古树名木上悬挂的物品、古树名木周围堆放的有毒有害物品以及违章建筑物进行清理整顿,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等破坏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的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核查,依法严厉打击盗砍盗伐和非法采挖、运输、移植、损害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短信提醒等平台,印发宣传单,出动流动宣传车,及时向社会发布古树名木保护政策规定,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与古树保护文化,提高社会关注度,营造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附件:
1.张家川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古树名木调查表
附件1
张家川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润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马海荣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洪三姓 县发改局局长
马宝华 县财政局局长
王旭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志恒 县文旅局局长
铁升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德录 县执法局局长
王建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麻继武 张家川镇镇长
王志刚 龙山镇镇长
马继荣 恭门镇镇长
张志荣 马关镇镇长
马 腾 梁山镇镇长
陈正红 马鹿镇镇长
马建光 大阳镇镇长
钱 花 胡川镇镇长
何 翔 刘堡镇镇长
李 云 川王镇镇长
马 鹏 木河乡乡长
马宏伟 连五乡乡长
尚立军 张棉乡乡长
马 煜 闫家乡乡长
米金珍 平安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马海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申报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古树名木调查表
古树编号 | 调查号 | 原挂牌号 | |||
树种 | 中文名: 别名: | ||||
拉丁名: 科: 属: | |||||
位置 | (乡镇)办事处: 村(居委会): 小地名: | ||||
生长场所:①远郊野外;②乡村街道;③城区;④历史文化街区;⑤风景名胜古迹区 | |||||
纵坐标: | 横坐标: | ||||
特点 | ①散生;②群状 | 权属 | ①国有;②集体;③个人 | ||
名木类别 | ①纪念树②友谊树③珍贵树 | 栽植人: | 栽植时间: | ||
特征代码 | |||||
树龄 | 实际树龄: 年 | 预估树龄: 年 | |||
古树等级 | ①一级②二级③三级 | 树高: 米 | 胸径: 厘米 | ||
冠幅 | 平均: 米 | 东西: 米 | 南北: 米 | ||
立地条件 | 海拔: | 坡向: | 坡度: 度 | 破位: 部 | 土壤名称: |
生长势 | ①正常株②衰弱株③濒危株④死亡株 | 生长环境: | ①良好②差③极差 | ||
影响生长 环境因素 | |||||
现存状态 | ①正常;②移植;③伤残;④新增 | ||||
古树历史 (限300字) | |||||
保护单位 (个人) | 管护人 | ||||
树木特殊 情况描述 | |||||
树种鉴定记载 | |||||
地上保护现状 | ①护栏;②支撑;③封堵树洞;④砌树池;⑤包树箍;⑥树池透气铺装;⑦其他 | ||||
养护复壮现状 | ①复壮沟;②渗井;③通气管;④幼树靠接;⑤土壤改良;⑥叶面施肥;⑦其他 | ||||
照片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