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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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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住建发〔2021〕143号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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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071678J2021  时间:2021-11-06 19:30:59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张住建发〔2021〕143号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报告
 
市住建局:
 
  按照甘肃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甘建函〔2021〕8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上报如下。
 
  自查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农村住房中容易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排查风险隐患。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大排查大整治文件精神,并对具体工作做了安排。
 
  二是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对还未整治的25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了进一步督促整治,同时,确保在整治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对符合条件的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纳入了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改造,目前正在改造施工中,9月底完成抗震改造,并落实改造补助资金。
 
  三是对农房抗震改造认定、审批审核等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手续合理合规,通过自查,未出现“搭顺风车”现象,进一步夯实了政策的精准度。
 
  四是排查到村到户资料。对农村住房鉴定(认定)报告进行复核和查漏补缺工作,核查农户住房现状与2018至2019年间出具的鉴定(认定)报告结果是否仍然一致,如住房安全性发生变化,立即组织重新鉴定(认定),确保房屋安全性动态监测落实到位,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改造。同时及时更新到村“四类台账”,全面统计掌握农房最新情况。
 
  五是实行动态监测机制,由各乡镇上报县住建局,实行月报制度。同时,县住建局坚持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保证农村住房安全共组的延续性。我县可能出现隐患的重点地区为处于地质灾害滑坡区域,会因暴洪灾害导致山体滑坡出现危房。住房容易出现安全隐患重点人群为举家外出5至10年左右的返乡农户,因房屋长期闲置,年久失修,导致房屋不安全。对此类农户仍然按照相关政策,发现一户,改造一户,保障农户住房安全。我县制定了《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我县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均在8度,各乡镇合理安排申报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将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的农户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范围。以农村低收入群体(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边缘户为重点。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各乡镇、村应依据农户房屋及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进行抗震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标准参照参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补助标准执行。并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农户经济贫困程度、建筑节能技术以及新型结构体系、改造方式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分级分类差异化补助。已脱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及优抚对象、残疾人、边缘户补助采取差异化补助,户均补助2.2万至4.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标准分为两类(其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其他农户户均补助2.2万元,剩余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2万元)。截至目前,我县共上报农房抗震改造农户516户,开工480户,竣工210户,预计9月底全面竣工,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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