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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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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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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930129J/2021-0121  时间:2021-01-21 15:41:41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信息机要、文书档案、安全保密、督察督办工作;
 
  (二)负责全系统政务运转的综合协调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局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及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四)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国有资产、来信来访、职工工资福利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级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局机关工会、妇联、共青团和计划生育工作;
 
  (七)负责局党组学习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学习和督促检查;
 
  (八)负责全局数据信息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有关单位干部职工企业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传递、移交和管理工作;
 
  (十一)落实就业与未就业人员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协调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
 
  (十三)牵头督察通报本系统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四)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行政办公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47号县人社局办公楼3楼307室
 
  联系电话:0938-7886228
 
  负责人:马彩虹
 
  二、财务股
 
  (一)会计职能
 
  1.负责记好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总帐及各种明细帐目;
 
  2.负责编制月、季、年终决算和其他方面有关报表;
 
  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不合理、不合规的支出不予报销;
 
  4.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核算,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账账、帐物、帐卡相符; 
 
  5.协助出纳作好工资、奖金的发放工作;
 
  6.定期装订会计凭证、帐簿、表册等,妥善保管和存档;
 
  7.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能
 
  1.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有误差的,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2.负责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各项财政网上支付或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做到内容齐全、摘要清楚,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
 
  3.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私借、挪用公款,不得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不为其它单位、部门用支票套取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帐面一致;
 
  4.负责做好工资等项目发放工作,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确保无差错;
 
  5.妥善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设立支票、收据购、领、存和印章使用台账登记簿;
 
  6.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47号县人社局办公楼3楼304室
 
  联系电话:0938-8879320
 
  负责人:马宝平
 
  三、工资股
 
  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的增长计划;
 
  (二)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确定、调整审核工作;
 
  (三)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
 
  (四)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工资基金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五)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和工资兑付工作;
 
  (六)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审批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标准的落实工作;
 
  (八)落实全县机关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标准和给付标准;
 
  (九)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落实;
 
  (十)监督实施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和宏观调控政策;
 
  (十一)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十二)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47 号县人社局办公楼2楼张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厅工资股窗口
 
  负责人:马玉涛
 
  联系电话:0938-8879313
 
  四、人事股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综合管理;
 
  (二)负责全县干部的录用、聘用、培训考核,科办员等一般行政职务的确定、人员结构调整;
 
  (三)综合管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
 
  (四)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
 
  (五)牵头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
 
  (六)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考核奖惩制度和调配政策;
 
  (七)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
 
  (八)负责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备案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审批工作;
 
  (十)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
 
  (十二)审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条件;
 
  (十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报批及聘任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十五)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十六)承担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指导监督全县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十九)负责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
 
  (二十)负责国家、省、市、县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引进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担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训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引智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三)负责审核呈报以中央和国家名义、中央和国家部委、省级及省级厅局名义表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
 
  (二十四)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47 号县人社局办公楼2楼张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厅人事股窗口
 
  联系电话:0938-8879314
 
  负责人:王玲
 
  五、综合股
 
  主要职能:
 
  (一)监督实施省、市劳动关系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基本细则和规范制度;
 
  (二)指导和监督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协调落实企业职工退休政策;
 
  (三)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工资监督检查工作;
 
  (四)贯彻执行职工工作实践、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五)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
 
  (六)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七)负责仲裁员培训、资格证书及执行公务证书管理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
 
  (九)指导全县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和劳动合同签证工作;
 
  (十)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参与对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处理及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十一)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全县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三)负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见习实施工作;
 
  (十四)拟定全县劳动者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
 
  (十六)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机构;
 
  (十八)负责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拟定全县公益性岗位计划;
 
  (十九)负责全县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二十)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的落实和失业金待遇的审核上报工作;
 
  (二十一)指导监督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及因病退休审批上报工作;
 
  (二十二)负责落实全县工伤保险政策;
 
  (二十三)负责监督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二十四)负责工伤保险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
 
  (二十五)协调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标准和给付标准;
 
  (二十六)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十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47 号县人社局办公楼2楼张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股窗口
 
  联系电话:0938-8879301
 
  负责人:惠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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