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张家川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家川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张家川县滨河南路2号三楼办公室,邮政编码:741500;咨询电话:0938-788619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甘肃司法网、天水政法网、天水市司法网、张家川县政府网站、信用甘肃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张家川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40条,其中,政务信息29条,机构设置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10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分2批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74项;公开张家川县行政处罚指导案例9件;公开了拟推荐张家川县民主法治示范村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局按规范编制、公布了《张家川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家川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
4.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要依托甘肃司法网、天水政法网、天水市司法网、张家川县政府网站、信用甘肃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张家川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形成了以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机关各股室密切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
2020年度,我局在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中等次为:合格;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0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2020年在信用甘肃等平台公示的相关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频次较低,个别事项要素公开不全面,信息不完整;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公开目录设置需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二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人员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时通过外宣方式,将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优化流程,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司法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司法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压缩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凡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办”;职责内该办的要“快速办”;敏感问题要“透明办”,确保做到工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 四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我局开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