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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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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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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sfj/2025-00001 时间:2025-01-15 09:48:05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张家川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张家川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重抓好县政府网站我局政务公开栏目运营建设维护,规范推进以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建议提案办理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法治政策、政府采购、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重点领域信息,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主动公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涉企优惠政策及其他信息。截止2024年底,我局通过甘肃司法网、天水政法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天水市司法网、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张家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张家川普法今日头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46条,其中,政务信息139条,机构设置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6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累计181项;公开张家川县行政处罚指导案例6件,张家川县行政许可指导案例3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未收到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整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及时更新完善《张家川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所有拟公开政务信息都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全面提升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每季度和重大敏感时段均按照聚焦事故查隐患、聚焦事件查短板、聚焦事情防风险“三聚三查”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依托甘肃司法网、天水政法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天水市司法网、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张家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张家川普法今日头条等便捷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重点项目建设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定期开展网站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全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未出现政务公开方面负面网络舆情。

(五)监督保障情况

年初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不及时,公开效果不理想,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责任,强化工作监督,保证政务公开的严肃性,今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4年度,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4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政务公开部分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内容涉及范围狭窄,公布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文字类、图片类为主,视频类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识。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尽可能多地使用照片、图片,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五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公开科学、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jc.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张家川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张家川县滨河南路2号三楼办公室,邮编:741500,电话:0938-7886193,传真:0938-7886193,电子邮箱:zjcsf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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