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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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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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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6578632D2022  时间:2022-08-31 17:24:08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及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6.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的权限,管理考核干部;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1)办公室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股

(3)基层工作股

(4)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股

(5)法律援助与公证律师管理工作股

(6)张家川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2.下属单位及工作职责

(1)张家川县公证处

(2)张家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3)各乡镇司法所

二、张家川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155.154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150.786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8.55万元,增长0.8%,主要是帮扶队员人数增加,帮扶补助资金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其他收入4.368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财政安排盘活存量资金,为帮扶队员补助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4.3680万元,增加100%,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没有其他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5.6719万元,为①帮扶队员补助资金,由于手续未健全,2021年底没有实现支出;②法律援助办案补助资金由于当年案卷没有整理完善,2021年底没有兑现。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司法局单位支出为1160.8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500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84.81万元,增长9.4%,主要是①2021年拨付了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②驻村帮扶队员人数增加,帮扶补助资金相应增加。项目支出202.3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8.7万元,增长21.7%,主要是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项目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5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63万元,增长10.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0.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37万元,增长10.4%,原因:① 2021年拨付了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②驻村帮扶队员人数增加,帮扶补助资金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5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29万元,增长10.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29万元,增长10.97%,原因:① 2021年拨付了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②驻村帮扶队员人数增加,帮扶补助资金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县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5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14万元,增长8.8%;完成年初预算110.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厅拨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纳入县级年初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合理;

2.公共安全支出1026.87万元,主要用于政法转移支付支出及各项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10.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厅拨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纳入县级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取暖费,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支出没有单独列入年初预算;

4.农林水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帮扶队员帮扶补助资金,完成年初预算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帮扶队员补助资金,由于手续未健全,2021年底没有实现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8.5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1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经费4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6万元、印刷费0.78万元、咨询费无、手续费无、水费无、电费无、邮电费0.47万元、取暖费无、物业管理费无、差旅费0.14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租赁费无、会议费无、培训费无、公务接待费无、专用材料费无、劳务费3.26万元、委托业务费无、工会经费无、福利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无、办公设备购置无、专用设备购置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其他资本性支出无。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发生费用比预算数稍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8万元,增长48%;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48%,变动原因为:两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太长,2021年大修2次,该两辆车辆已于2022年2月份申请财政批准报废。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48%,变动原因为:2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太长,2021年大修2次,该车辆已于2022年2月份申请财政批准报废。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48%,变动原因为:2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太长,2021年大修2次,该车辆已于2022年2月份申请财政批准报废。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日常公用经费4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6万元、印刷费0.78万元、咨询费无、手续费无、水费无、电费无、邮电费0.47万元、取暖费无、物业管理费无、差旅费0.14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租赁费无、会议费无、培训费无、公务接待费无、专用材料费无、劳务费3.26万元、委托业务费无、工会经费无、福利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无、办公设备购置无、专用设备购置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其他资本性支出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经费、社区矫正、普法宣传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正常: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经费、社区矫正、普法宣传5各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经费、社区矫正、普法宣传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正常。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1)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表2)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表3)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4)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5)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表6)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7)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8)

附件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9)

附件10:2021年度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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