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村位于刘堡镇东南,距张家川县城7公里,环境整洁,风景优美,民风淳朴。全村有351户1680人,村级组织建全,有两委会成员5名,党员22名,村民小组6个,治安户长3名。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抓好本村经济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开展“四民主”、“两公开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为主要抓手,全村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民主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把“民主法治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创建“民主法治村”工作领导小组,村支书、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并制定符合实际的创建计划,明确了责任,确保具体工作有人抓,各项事情有人管。二是利用依法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配合村“民主法治村”建设,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和村民委员会及村干部测评制度等,为村民民主管理提供了长效保证。
三、法治教育,形式多样,提升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利用各种各样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定期张贴各类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法律知识;二是成立了村民法治学校,以法治学校为教育阵地,利用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定期为村民上法治课程,并多次聘请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开展法治讲座;三是结合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制作法治宣传单,发放给每一户村民。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的群众达到98%以上,村民民主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四、真抓实干,推动民主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在“民主法治村”建设中,突出抓开展“四民主”、“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推动民主法治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在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选举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办法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使党员和村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选举权利。二是推行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机制,在遇到村重大事务决策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让村民自主决策,定期公开村务、财务。自创建”民主法治村“工作以来,我村未出现刑事犯罪案件,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上访、信访事件,并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