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司发〔2022〕18号
张家川县司法局 张家川县民政局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天水市司法局、天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第四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天司发〔2022〕28号)和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局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乡村建设示范行政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决定在省、市、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所命名的示范村中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全市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按照”保证质量、 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的原则,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力争通过创建工作开展,在实现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套完善的村规民约,有一个规模适当的法治文化广场或阵地,有一个藏书适量的法律图书室或法治活动室,有一个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的法治学校或夜校,有一个职责明确的法律顾问,有一支发挥作用的法治宣传队伍和调解员队伍,有一批经过培训的”法律明白人“等”八有“基础上,全县基层组织更加健全完善,基层民主更加规范,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二、创建标准
(一)基本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在本乡镇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具体标准:按照《”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见附件1)开展创建活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社区),不得列入创建范围。
1.村(居)委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村(居)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有涉黑涉恶及其他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
4.因纠纷处理不当引发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与创建标准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创建任务
力争通过创建工作开展,年底前在5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中争创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6个市级乡村建设示范村中争创2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21个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中争创13个 ”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 必须在省、市、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村中开展创建(具体分配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6日一5月30日)。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按照创建活动安排,认真部署创建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及时启动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6月1日一9月30日)。按照《”全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行规范,对村级小微权力进行梳理,对村规民约进行完善,同时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三大工程“,推动创建工作任务落实。
(三)推荐命名阶段(10月1日一11月30日)。根据分配的创建名额,对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经所属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报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考核公示后,经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复核审定后,命名为 ”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符合条件的,充分听取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农业农村、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按权限并从中择优推荐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确保”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乡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带动作用。
(三)严格组织实施。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指导部署开展创建工作,总结推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10月下旬,县司法局会同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创建标准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予以命名。
张家川县司法局
张家川县民政局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