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司发〔2022〕16号
张家川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县法援中心、县公证处、各司法所:
现将张家川县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司法局
2022年4月1日
张家川县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扎实做好县司法局监管范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对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以控制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作为防控疫情的主要措施和关键手段;坚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股室分工负责,联防联控,以防为主”原则,强化有效预防,系统应对,形成防控合力,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干部的危害,维护正常办公秩序,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我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跃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秋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国元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魁正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窦丽娟 县公证处副主任
杨国雄 办公室主任
毕玉梅 社区矫正股股长
马晓军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马芳芳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各司法所所长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
(三)宣传组
组 长:张跃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国元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国雄 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宣传组负责局机关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事项,消除恐慌情绪,维护正常秩序。
(四)日常管理及突发情况处置组
组 长:张跃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秋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窦丽娟 县公证处副主任
杨国雄 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日常管理及突发情况处置组主要负责日常人员测温监控。办公场所消杀、各类防控物资保障、场所设置,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三、应急处理
(一)应急工作制度
1.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班子成员及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局机关所有干部将行程码上报卫健局,凡外出人员,14日内离开张家川必须做核酸检测,并对单位所有人员进行排摸,做到非必要不外出,按要求做好报备工作。
2.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常识性医学培训,并统一配备口罩、手套、消杀用品等。
3.开展发热测温排查。单位大厅一楼,设置测温点,对疫情期间出入单位的干部职工和来访者进行测温登记、健康扫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查等制度。
4.及时报告。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要严格按照疫情快报程序,及时、规范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二)应急物资储备
做好物资储备,如体温计、消毒剂、口罩、手套、毛巾等。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品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高采购、合理库存。
(三)应急处理程序
发现扫码呈现“黄码”、“红码”,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立即做好登记,不得随意向外制造任何无根据的言论------向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报告-----立即将病人护送至应急处置室-----拨打120紧急救护,由当地医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在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报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对外业务,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配合卫健、疾控中心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隔离。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并做到人物同防,按要求消杀处理、以防感染。
四、工作机制
各处、中心、股室、司法所要切实强化信息通报、协同联动机制,要明确防范责任,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提升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联防联控水平。
1.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提高政治站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2.全面开展排查。对司法局全体干警、家属以及辖区所有监管人员开展疫情排查,做好信息摸排,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点45分前向市局电话及传真报告单位当天摸排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四点之前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上报防控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强化排查责任落实。每天下午3点以前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股室人员、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人员及辖区矫正对象疫情情况排查并上报到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上报。对排查工作不力,导致迟报、隐瞒、漏报、误报和虚报疫情情况的,严格责任追究。
4.做好宣传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做好舆情把控,加强新闻宣传正面引导,杜绝出现负面舆情,全体干部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加强正面信息宣传。
5.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各处、所、股室、尤其是两个基层窗口单位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办公,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对外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高于正常体温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域。每天定期消毒,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严禁参与各种聚会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1月份以来,全省疫情出现多点爆发态势,全县疫情防控进入紧急状态,各处、所、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疫情防控形势,坚决摒弃麻痹、大意、松懈思想,以务实的工作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跃东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秋红、马国元为副组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基层司法所长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三)强化防控举措。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股室全体干部职工要遵守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为疫情防控做出实在贡献。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股室要按任务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问题。遇到突发事件和疫情要果断采取措施加强管控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相互配合。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运行。
(六)加强防控督查。要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股室、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