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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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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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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sfj/2025-00034 时间:2025-06-13 15:55:41 来源:张家川县司法局  作者: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

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在全县组织开展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全面实施好民法典,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保障民事权利、激发市场活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走出去”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合同纠纷、土地流转、公民信息保护等民法典规范中涉及主动创安创稳相关法律规定。

二、时间安排

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31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重点活动

(一)开展“民法典为企业赋能”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活动载体,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精准投放到各类市场主体当中,有效指导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管理、诚信履约经营,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县司法局联合县政府国资委、县工商联在张家川县陇道水畔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示范活动。

(二)开展“全民共学民法典”活动。以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牵引,广泛开展“全民共学民法典”系列活动。各乡镇、各单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一次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纪意识。县教育局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发挥思政课、道德与法治课主渠道作用,采取知识竞赛、专题讲座、主题板报等方式,开展“民法典进课堂”专题学习教育;依托张家川县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积极组织开展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实践活动,加深青少年学生对民法典的认识。组织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和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号举办的民法典专题网上竞答活动,掀起全民共学民法典的热潮。

(三)开展“执法司法以案释‘典’”活动。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社会关注热点案(事)件和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问题,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广泛开展民事典型案例宣讲、公开庭审、案件旁听、系列讲座等宣传普及民法典知识,切实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规范、警示作用。县法院、县检察院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的学习宣传;县发改局做好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学习宣传;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安心行动”;县税务局组织开展“守法经营 诚信纳税”主题宣传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民法典与市场监管主题宣传活动。

(四)开展“全媒体公益普及民法典”活动。全面落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围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策划推出系列报道。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户外大屏、服务窗口电子屏等,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电子海报、公益广告、动漫视频,打造“法典在身边”传播矩阵,引导广大群众学懂民法典、善用民法典。县委网信办开展“清朗·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开展民法典宣传短片云梯投放活动。

(五)开展“民法典八进”示范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重点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进车站、进景区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充分调动普法讲师团、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相关主题示范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把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八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重要任务,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县委宣传部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系统、行业领域普法和社会普法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好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围绕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精心组织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注重宣传实效。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互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增强普法宣传感染力、扩大覆盖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在用心用情服务企业和群众中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推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请及时反馈县司法局,特色活动及经验做法将择优向省市和中央媒体推送。

联系电话:888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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