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张家川县民政局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号召,制定了《养老机构投资指南》,现将具体内容予以说明。
一、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张家川县民政局实行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审批条件如下:
(一)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相关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六)、床位数在10张以上。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
三、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涉及部门
1、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938-7812653
2、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0938-7881140
3、县住建局 联系方式:0938-7881127
4、县卫健局 联系方式:0938-7886262
5、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38-7812600
6、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0938-7881985
7、县应急局 联系方式:0938-7885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