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龄津贴发放免申即享“一件事”实施方案
各市(州)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局,甘肃矿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民政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高龄津贴发放“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6〕33号)相关内容,持续简化办理流程、提升发放效率,深入推动高龄津贴发放“免申即享”工作,切实保障全省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整合服务资源,重构办理流程,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健全跨部门数据比对、信息核查联动机制,将原有“分类个人申请、分级审核审批”模式,优化为“部门联动确认、资金直达社保卡”的“免申即享”新模式,确保2026年6月30日前全面实现高龄老年人到龄当月起即可享受津贴,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民生福祉持续提升。
二、实施范围
具有甘肃省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服务事项,搭建支撑体系。建立全省高龄老年人基础数据库、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梳理完善高龄津贴免申即享“一件事”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拓展如意康养系统功能,建设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发放模块。(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4月底前)
(二)建立数据通道,实现共享比对。完成与财政、公安、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系统对接和数据联调测试,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信息精准比对。(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三)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推广应用。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业务要求,开展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面落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模式,实现线上数据自动核验,确保符合条件高龄老年人到龄即享、资金精准直达社保卡。同时,加大高龄津贴免申即享“一件事”宣传力度,全面推广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发放模块应用,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省、市、县民政部门;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四、职责分工
(一)民政部门:统筹推进高龄津贴发放“免申即享”工作,建立全省高龄老年人数据库和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发放系统,组织开展数据比对、信息审核、发放管理,指导基层做好入户核访、政策宣传等工作,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免申即享“一件事”办事指南、流程图公示,“12345”知识库内容完善等事宜。
(二)财政部门:负责高龄津贴资金保障,规范“一卡通”发放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配合做好违规资金追缴工作。
(三)公安部门:负责高龄老年人户籍迁移、死亡注销等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四)人社部门:负责提供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发放状态。
(五)卫健部门:负责提供老年人《死亡医学证明》信息。
(六)医保部门:负责提供老年人医保相关数据信息。
(七)大数据中心:配合民政部门推进高龄津贴发放免申即享“一件事”落地实施,做好部门数据协调和技术支撑,指导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做好政策解答。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高龄津贴发放免申即享“一件事”的重要意义,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发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及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高龄津贴发放免申即享“一件事”个人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津贴,解读改革亮点和便民举措,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认可度。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