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5〕90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注销登记的批复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
你们报来的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注销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52620525MJ00927925;法人代表:郑丽霞)注销登记。
请你单位接到此批复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及开户行办理注销等手续,并将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及所有印章、财务凭证上交到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予以核销废止,核销废止后,不得继续以本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