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标准
(一)科学制定救助标准。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分类分档制定临时救助标准。
(二)支出型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支出型救助对象条件的,临时救助标准按照城乡统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基本计算方法为: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临时救助人数x困难持续时间。持续时间以月为单位,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急难型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度较轻、救助金额较小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500元以下(含500元)的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计算方法确定。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和适度提高救助额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00元的临时救助金。具体分类分档,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设定。
二、张家川县临时救助办事指南及在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