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2〕108号
关于转发天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规范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快核对进度,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水平,现将市民政局等21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天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家川县民政局 中共张家川县委统战部
张家川县教育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张家川县财政局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川管理部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 服务中心
张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川县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川县支行
2022年8月16日


